重庆大学大数据与软件学院2027年推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 大数据与软件学院 时间:2026-09-17

为切实做好学院2027年推免研究生招生工作,依据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大数据与软件学院2027年推免研究生招生录取实施细则》,现予以公布。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1.招生委员会

主任:张洪宇、文俊浩

副主任:高旻

委员:蔡斌、杨梦宁、曾骏、雷晏

秘书:罗西、余笑寒

2.申请材料审核专家组

学院将分学科专业组建申请材料审核专家组,每组不少于3人,负责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学术水平考核专家组

学术水平考核组分学科专业负责组织实施对考生学术水平考核和外语能力测试。硕士推免招生考核专家组由至少5名研究生导师组成,直博生推免招生考核专家组由至少7名研究生导师组成。“国优计划”从教潜质考核专家组成员至少有1名教育学科专家。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

单独成立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负责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评价。

5.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

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负责全过程监督、检查考核录取工作。

二、招生计划

以重庆大学2027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内容为准。

三、复试方式及时间

考核方式:线下考核

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考核地点:重庆大学科学城校区信息技术科研楼

四、复试流程安排

1.推免招生资格审查

获取推免资格的考生按照《大数据与软件学院关于接收2027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预报名的通知》,登录“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http://syk.cqu.edu.cn)进行报名申请,我院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审核通过,进入后续考核环节的结果通过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反馈。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获得考核资格或被拟录取的考生,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学历学位,且责任由申请考生自负。

2.收费

复试费150元/人。

3.复试考核

考核内容包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合格/不合格)、申请材料考核(满分100分)和学术水平考核(满分100分)。申请材料考核由申请材料审核专家组根据考生本科阶段学习成绩、科研创新成果、学科竞赛获奖、代表性成果、综合素质与发展潜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采取专家独立评分、汇总平均的方式形成申请材料考核成绩。学术水平考核主要考核英语水平、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综合能力(创新及综合素质)等;直博生考核重点考察科研潜力、学术兴趣、创新能力和持续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

五、成绩计算及拟录取

(一)成绩计算

学术水平考核成绩=英语成绩×20%+专业基础知识成绩×50%+专业综合能力×30%。

总成绩=申请材料考核成绩×10%+学术水平考核成绩×90%,成绩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二)拟录取

1.推免生(含推荐免试硕士生和直博生)的拟录取人数和名单以“全国推免生服务系统”最后的确认结果为准。未在“全国推免生服务系统”完成手续的学生不能被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合格,且总成绩、申请材料考核成绩、学术水平考核成绩均达到6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拟录取排序;任一项成绩低于60分,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按照总成绩,分报考专业、学位类别(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及相应招生计划分别排序;直博生按照直博生招生计划单独排序;专项计划按照专项指标及学校相关要求单独排序或统筹排序。学院依据相应排序结果,按学科专业在招生计划限额内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若总成绩相同,则以学术水平考核成绩高者优先。

2.“国优计划”专项按以下方式组织开展拟录取工作: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从教潜质考核均合格者,依据“国优计划”综合考核成绩排序,在招生计划限额内择优确定“国优计划”拟录取考生名单。其中,从教潜质考核实行合格或不合格评价,主要作为“国优计划”录取资格条件;综合考核成绩与本细则所列总成绩计算方式保持一致,具体按照学校“国优计划”有关规定执行。

(2)参加“国优计划”考核且各项考核合格但因招生计划限额不能拟录取,或从教潜质考核不合格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申请材料考核、学术水平考核均合格的考生,不再参加“国优计划”排序;经考生本人同意且符合相应专业报考条件的,可转入相应专业,按照该专业总成绩排序,在招生计划限额内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3.经考核合格且获得本科院校推免资格者,须登录“全国推免生服务系统”提交申请,并完成相关待录取手续,直至系统显示“待录取”状态。

4.学院按“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开展资格审核及分批通知工作。该原则仅用于报名材料审核、考核通知及系统通知批次安排,不替代最终拟录取排序规则。最终拟录取以考核合格后的按学科专业成绩排序和招生计划限额为依据。学院通过“全国推免生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出通知,申请人须保持手机畅通。发出待录取通知后,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全国推免生服务系统”确认录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要求,考生的体检工作安排在拟录取后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取。

六、信息公开公示

考核结果将在学院网站上公示3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进行申诉。

申诉电话:023-65678330,邮箱:segrad@cqu.edu.cn

监督电话:023-65678335,邮箱:rjxyjw@cqu.edu.cn

七、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遵照重庆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重庆大学2027年推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

本细则由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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