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土木工程学院2027年推免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作者: 土木工程学院 时间:2026-09-17

为切实做好学院2027年推免研究生招生工作,依据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土木工程学院2027年推免研究生招生录取实施细则》,现予以公布。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1.招生委员会

主 任:杨庆山、谢强

副主任:石宇、马骥、陈培稚

成 员:陈波、华建民、李楠、李英民、刘纲、王勇、肖益民、徐菲、杨海清、杨阳、杨忠平、周航

秘 书:唐春尧、李正英、罗云菊

2.申请材料审核专家组

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若干申请材料审核专家组,每个专家组成员不少于3人,负责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学术水平考核专家组

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若干推免研究生招生学术水平考核专家组。每个推免硕士生招生考核专家组成员不少于 5 人;每个直博生招生考核专家组成员不少于 7 人。其中“国优计划”专项专家组成员至少包含1名教育学科专家。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

学院单独成立思想政治素质及品德考核专家组,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评价。

5.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

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全流程监督、检查学院组织开展推免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

二、招生计划

以重庆大学2027年研究生招生目录为准。

三、复试方式及时间

1.考核形式:线下考核。

2.考核时间:

(1)各专业非专项直博生,生物建造专业、智能建造技术专业和土木水利专业02土木方向硕士生:

9月18日14:30-17:30报到,报到地点:重庆大学沙坪坝校区B校园建工馆三楼。9月19日全天面试。

(2)土木工程专业01建环方向、土木工程专业02土木方向和土木水利专业01建环方向硕士生:

9月19日14:30-17:30报到,报到地点:重庆大学沙坪坝校区B校园建工馆三楼。9月20日全天面试。

面试教室及序号等具体信息请在复试报到现场查询。“国优计划”从教潜质考核、“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考生考核形式和时间另行通知。

四、复试流程安排

1.推免招生资格审查

对按要求在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完成推免预报名和材料提交的考生,学院组织推免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查。考生应确保材料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获得考核资格或被录取的考生,无论何时,一经核实,将取消其考核和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学历学位,且责任由申请考生自负。

2.收费

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在面试报到现场扫码缴纳复试费150元/人。因考生自身原因放弃参加面试考核,复试费不予退回。

3.复试考核

考核内容包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类)、申请材料审核(满分100分)、学术水平考核(包含外语水平、研究能力、创新精神与创新潜质、专业综合能力等,满分100分)。每名考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

“国优计划”考生考核除以上内容外,还需对从教潜质进行考核。

考生参加面试考核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申请材料纸质版,包含但不限于个人基本信息、申请攻读研究生报告(见附件)、本科成绩单、外语水平证明、科研创新证明、重要奖项、证书等支撑材料、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见附件)等。其中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一份,现场报到时提交;其余材料若干份,面试当天交给学术水平考核组各专家。

五、成绩计算及拟录取

1.考核成绩计算

考核总成绩=申请材料审核成绩*10%+学术水平考核成绩*90%

以上成绩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考核总成绩”或单科成绩低于60分的,即为不合格,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思政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从教潜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 “国优计划”不予录取,可参加普通推免研究生招生拟录取排序。

2.拟录取

我院将按照以下顺序进行拟录取:

(1)直博生拟录取。考核合格的考生,按照“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分学科专业在招生计划限额内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2)“国优计划”“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拟录取。按照"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专项招生指标进行拟录取。

(3)其余硕士考生拟录取。按报考专业及研究方向,根据学院招生计划限额,依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后依次拟录取。

如果“考核总成绩”分数相同, 以学术水平考核成绩较高者优先。

推免面试考核合格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完成我院通知的相关流程,完成“全国推免研究生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对应专业填报,完成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的确认,否则将取消拟录取资格,依次递补拟录取。

六、信息公开公示

成绩预计面试结束后在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日,公示期内接受考生申诉。

复试咨询:023-65123363,yjszs@cqusce.com(学院研究生办公室);023-65102374(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监督申诉:023-65120733,tmjwh@cqu.edu.cn(学院纪委)。

七、其他事项

请考生密切关注重庆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学院官网及考生在预报名系统填报的个人邮箱中的相关通知,保持电话畅通。

其他未尽事宜,均以学校推免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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