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2027年推免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 人文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 时间:2026-09-17

为切实做好学院2027年推免研究生招生工作,依据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人文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2027年推免研究生招生录取实施细则》,现予以公布。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1.招生委员会

主 任:孙江林 李广益

副主任:唐 杰 姜雪峰

成 员:金 浪 余 昕 董 涛 冯 茜 谢利民 罗 勇

秘 书:夏璐璐

2.申请材料审核专家组

按照学院学科专业分别组建若干申请材料审核专家组,每组3人,负责对考生申请材料考核评价。

3.学术水平考核专家组

按照学科专业分别组建若干学术水平考核专家组(硕士推免专家组5人、直博生专家组7人),负责对申请考生学术水平考核评价。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

学院组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家组,负责对考生政治素养和心理素质进行考核评价。

5.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

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负责全流程监督、检查考核录取工作。

二、招生计划

以重庆大学2027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计划为准。

三、复试方式及时间

1.复试方式:分学科采取线上综合面试形式。具体见各学科面试群通知。

2.时间安排:不同学科具体安排见各面试群通知。

四、复试流程安排

1.推免招生资格审查

各学科报名时间截止后,专家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即获得考核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交齐审查材料,或审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均视为资格审查未通过,不准予参加考核。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获得考核资格或拟录取的,一经核实,将取消其考核与拟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学历学位,责任由申请考生自负。

2.收费

参加考核的学生需缴纳复试费,每生150元(缴费方式见各学科群通知)

3.复试考核

考核内容包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申请材料考核、学术水平考核(包含外语水平、研究能力、创新精神与创新潜质、专业综合能力等)。

五、成绩计算及拟录取

1.成绩计算

(1)综合考核成绩=学术水平考核成绩×95%+申请材料考核成绩×5%

(2)各类成绩满分按100分制计分,成绩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成绩为合格和不合格。

2.成绩公示及排序

(1)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的要求,考核工作结束后,在学院网站公示所有考生的综合考核成绩。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合格,将依据综合考核成绩排序,在招生计划限额内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若综合考核成绩相同,则以学术水平考核成绩较高者优先。

3.拟录取工作

(1)综合考核、申请材料考核、学术水平考核成绩低于60分,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其他不符合国家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者,不予录取。

(2)通过推免生复试考核的同学,须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网址:网址:http://yz.chsi.cn/tm)按要求填报我院的相关专业,并完成相关待录取手续,直至系统显示“待录取”状态。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填报或确认的考生,我院将不再保留其拟录取资格。

六、信息公开公示

学院推免招生委员会在考核结果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经调查属实的申诉问题核查并给出复议结果,若考生对复议结果依然存在异议,由学院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复议。

联系电话:023-65102009、65102069

邮箱:lacjw@cqu.edu.cn

七、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均以学校推免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办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