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2027年推免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为切实做好学院2027年推免研究生招生工作,依据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人文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2027年推免研究生招生录取实施细则》,现予以公布。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1.招生委员会 副主任:唐 杰 姜雪峰
成 员:金 浪 余 昕 董 涛 冯 茜 谢利民 罗 勇
秘 书:夏璐璐 2.申请材料审核专家组 3.学术水平考核专家组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 5.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 二、招生计划 三、复试方式及时间 2.时间安排:不同学科具体安排见各面试群通知。 四、复试流程安排 1.推免招生资格审查 2.收费 3.复试考核 五、成绩计算及拟录取 (1)综合考核成绩=学术水平考核成绩×95%+申请材料考核成绩×5%
(2)各类成绩满分按100分制计分,成绩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成绩为合格和不合格。
2.成绩公示及排序
(1)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的要求,考核工作结束后,在学院网站公示所有考生的综合考核成绩。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合格,将依据综合考核成绩排序,在招生计划限额内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若综合考核成绩相同,则以学术水平考核成绩较高者优先。
3.拟录取工作
(1)综合考核、申请材料考核、学术水平考核成绩低于60分,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其他不符合国家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者,不予录取。
(2)通过推免生复试考核的同学,须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网址:网址:http://yz.chsi.cn/tm)按要求填报我院的相关专业,并完成相关待录取手续,直至系统显示“待录取”状态。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填报或确认的考生,我院将不再保留其拟录取资格。 六、信息公开公示 联系电话:023-65102009、65102069
邮箱:lacjw@cqu.edu.cn 七、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