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2027年推免研究生招生录取实施细则
为切实做好学院2027年推免研究生招生工作,依据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数学与统计学院2027年推免研究生招生录取实施细则》,现予以公布。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1.招生委员会 副主任:李东
委员:黄小军 何清达 周云华 温罗生 荣腾中
秘书:罗宥余 2.申请材料审核专家组 3.学术水平考核专家组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 5.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 二、招生计划 三、复试方式及时间 考核时间:2026.9.20—2026.9.22 (将视情况一次或多次考核,具体以学院通知为准)。 四、复试流程安排 1.推免招生资格审查 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获得考核资格或拟录取的,一经核实,将取消其考核拟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学历学位且责任由申请考生自负。 2.收费 3.复试考核 “国优计划”考生考核除以上内容外,还需对从教潜质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
考生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履行保密义务,考核中不得录音、录像、录屏、直播、投屏等,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发布考核相关内容和信息,否则将取消考核资格。 五、成绩计算及拟录取 学术水平考核成绩=英语面试成绩*20%+综合面试成绩*80%。
综合考核成绩=申请材料考核成绩*30%+学术水平考核成绩×70%。
所有成绩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成绩不计入总分。
2.拟录取
(1)我院将依据考生综合考核成绩排序,在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限额内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综合考核、申请材料考核、学术水平考核任一成绩低于60分,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结果(体检在学生拟录取后进行)不合格者或其他不符合国家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者,不予拟录取。
(2)“国优计划”专项按以下方式组织开展拟录取工作: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从教潜质考核均合格,将依据综合考核成绩排序,在招生计划限额内择优确定“国优计划”拟录取考生名单;
②考核均合格但因招生计划限额不能拟录取为“国优计划”研究生的考生,可参与其他计划相应综合考核成绩排序,在招生计划限额内择优(按照考核成绩分专业由高到低)拟录取为推免硕士研究生;
③对从教潜质考核不合格但其他考核均合格的考生可参与其他计划相应专业综合考核成绩排序,在招生计划限额内择优(按照考核成绩分专业由高到低)拟录取为推免硕士研究生。 六、信息公开公示 学院建立健全监督申诉工作责任制度,切实维护推免工作的公平公正,对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
学院招生委员会在成绩公示3日内接受考生书面实名申诉。
学院联系电话:023-65678628,邮箱:styjsjw@cqu.edu.cn。
学院纪委电话:023-65678196。 七、其他事项 2.我院将按照综合考核成绩排序,依次择优录取,额满为止。录取期间,考生须务必保持手机通讯畅通,收到“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确认是否“接受复试通知”和”接受待录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未在“国家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手续的学生不能被录取。
3.其他未尽事宜,均以学校推免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办法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