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计算机学院2027年推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为切实做好学院2027年推免研究生招生工作,依据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计算机学院2027年推免研究生招生录取实施细则》,现予以公布。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1.招生委员会 主任:向涛
副主任:杨守鸿、冯亮
委员:秦四齐、郭松涛、郑林江
秘书:黎荆妗、黄小峰 2.申请材料审核专家组 3.学术水平考核专家组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 5.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 二、招生计划 三、复试方式及时间 复试时间:9月19日全天,具体分组安排另行通知。 四、复试流程安排 1.推免招生资格审查 2.收费 3.复试考核 五、成绩计算及拟录取 考生总成绩由申请材料考核成绩(满分100分)和学术水平考核成绩(满分100分)加权计算,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总成绩=申请材料考核成绩×20%+学术水平考核成绩×80%
2.拟录取规则
(1)按照总成绩分专业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若总成绩相同,以学术水平考核成绩较高者优先),在招生计划限额内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申请材料考核、学术水平考核成绩低于60分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经考核合格且获得本科院校推免资格者,须登录“全国推免生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tm)提交申请。我院将分专业按照总成绩排序确定待录取,并通过“全国推免生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同意待录取”通知,未及时通过“全国推免生服务系统”确认录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2)“国优计划”专项按以下方式组织开展拟录取工作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从教潜质考核均合格,将依据面试考核总成绩排序,在招生计划限额内择优确定“国优计划”拟录取考生名单;
2)考核均合格但因招生计划限额不能拟录取为“国优计划”研究生的考生,可参与相应专业面试考核总成绩排序,在招生计划限额内择优(按照总成绩分专业由高到低)拟录取为推免硕士研究生;
3)对从教潜质考核不合格但其他考核均合格的考生可参与相应专业面试考核总成绩排序,在招生计划限额内择优(按照总成绩分专业由高到低)拟录取为推免硕士研究生。
(3)“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的拟录取工作,按照《重庆大学2027年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试点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相关要求执行。 六、信息公开公示 咨询电话:023-65111210 咨询邮箱:csg@cqu.edu.cn
监督电话:023-65111873 监督邮箱:csjw@cqu.edu.cn 七、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