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艺术学院2027年推免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作者: 艺术学院 时间:2026-09-16

为切实做好学院2027年推免研究生招生工作,依据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艺术学院2027年推免研究生招生录取实施细则》,现予以公布。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1.招生委员会

主 任:张楠木、关 慧

副主任:彭小希

委 员:王 琦、夏进军

秘 书:曾孝琦、邹 娜

2.申请材料审核专家组

按照学科(专业类别或领域)分别组建若干申请材料考核专家组,每组不少于3人,负责组织实施申请材料考核工作。

3.学术水平考核专家组

按照学科(专业类别或领域)分别组建若干学术水平考核专家组,每组由5名专家组成,负责组织实施对申请者的学术水平考核。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

单独成立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负责对考生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评价。

5.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

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依据本细则,全流程监督、检查学院组织开展复试录取工作。

二、招生计划

以重庆大学2027年研究生招生目录公布的内容为准。

三、复试方式及时间

材料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可参加复试考核,考核采取现场考核的方式,考核形式为笔试与面试相结合,具体安排如下:

报到时间:9月18日9:30-11:30

笔试时间:9月18日14:00-17:00

面试时间:9月19日9:00

报到地点为重庆大学沙坪坝校区A校园艺术学院办公楼一楼大厅,考核分组及地点后续另行通知。

申请人报到时需提交纸质版申请攻读硕士研究生报告和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模板见附件。设计学、美术与书法、设计专业的申请者,请自备颜料、马克笔、毛笔等绘图工具,画纸(画布)由学院统一提供。

四、复试流程安排

1.推免招生资格审查

(1)预报名

申请者于规定时间内登录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网址:http://syk.cqu.edu.cn)完成预报名信息填报和申请材料上传。预报名截止后,所报专业及研究方向不再进行修改和调整,请务必注意系统填报信息的准确性。

(2)申请材料提交

申请者在招生服务系统“附件材料”处上传申请材料文件,并同时发送一封邮件至cquartyb@163.com,邮件以“申请专业+研究方向+姓名”命名,申请材料文件作为邮件附件。系统中上传的申请材料文件和邮件附件文件需为同一版本。

申请材料限提交1个不超过15M的PDF格式文件,文件内容及顺序如下:

①本人学籍验证报告(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②本科成绩单(须加盖校院教务部门公章);

③个人作品集;

④获奖证书、发表论文、外语水平证明等反映自身能力与水平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完成系统预报名并提交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文件(系统上传+发送邮件),即视为预报名流程完成。

(3)材料审核

学院将根据申请者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材料审核,并通过系统进行反馈。申请人需关注系统状态。

2.收费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申请者现场报到后,请于9月18日11:30前现场缴纳复试费150元(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3.复试考核

考核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申请材料考核、学术水平考核等。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包括但不限于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的考核评价。

(2)申请材料考核

满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

(3)学术水平考核

学术水平考核包含笔试(满分100分)和面试(满分100分)两部分,包括但不限于研究能力、创新精神与创新潜质、专业综合能力、外语听力及口语等外语能力的测试。

五、成绩计算及拟录取

1.考核成绩计算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类。

(2)学术水平考核成绩为笔试和面试加权求和后的成绩(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60分及以上为合格。

学术水平考核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3)综合考核成绩为申请材料考核成绩和学术水平考核成绩加权求和后的成绩(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60分及以上为合格。

综合考核成绩=申请材料考核成绩*10%+学术水平考核成绩*90%

2.拟录取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合格的推免研究生,依据各专业方向的综合考核成绩由高至低排序(如综合考核成绩相同,则以学术水平考核成绩较高者优先),在招生计划限额内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凡综合考核成绩、申请材料考核成绩或学术水平考核成绩(含面试成绩、笔试成绩)低于60分,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凡考核合格且获得推免资格的“推免生”,均须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开通时间详见中国研招网公告),按要求填报对应专业,并完成相关待录取手续,直至系统显示“待录取”状态。

六、信息公开公示

考核成绩将在学院官网公示3天,如对考核成绩和排名有异议,请进行实名书面申诉。

电话:艺术学院研究生办公室023-65101002;艺术学院纪委办公室023-65101009;邮箱:cquartyb@163.com。

七、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均以学校推免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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