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医学院2027年推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为切实做好学院2027年推免研究生招生工作,依据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医学院2027年推免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现予以公布。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1.招生委员会 副主任:周舟、罗阳、高泉涌
委员:徐波、叶治家、朱亚辉、徐荣彬、邓志勤、顾玮
秘书:刘念 2.申请材料审核专家组 3.学术水平考核专家组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 5.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 二、招生计划 三、复试方式及时间 考核时间:9月19日、9月20日、9月21日
复试具体安排以系统站内信通知为准,请考生密切留意。 四、复试流程安排 1.推免招生资格审查 注: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推免生,要求本科毕业于五年制及以上学制的临床医学类专业且须符合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考条件。被录取为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后,均须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2.收费 3.复试考核 考生在现场报到时请携带以下材料:
(1)所在院校开具的推免资格以及成绩排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个人简历;
(3)身份证及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4)英语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在校期间各类获奖荣誉、发表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其它学术、科研成果、社会实践鉴定等原件及复印件。 五、成绩计算及拟录取 (1)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学术学位)、生物与医药专业学位:
综合考核成绩=申请材料考核成绩×10%+学术水平考核成绩×90%;
(2)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综合考核成绩=申请材料考核成绩×10%+学术水平考核成绩×70%+职业素质考核成绩×20%;
(3)成绩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拟录取
(1)考核工作结束后,学院将依据学生申请推免专业和学位层次类别,对综合考核成绩由高到低分别进行排序,并在学校批准的招生计划限额内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2)如综合考核成绩相同,则依次对比考生的学术水平考核成绩、申请材料考核成绩、职业素质考核成绩。
(3)综合考核、申请材料考核、学术水平考核、职业素质考核等成绩低于60分,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信息公开公示 七、其他事项 2.其他未尽事宜,均以学校推免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办法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