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7年推免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为切实做好学院2027年推免研究生招生工作,依据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马克思主义学院2027年推免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现予以公布。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1.招生委员会 委员:徐 鲲、袁 利、杨 华、陈瀚谕、李 扬
秘书:高 飞 吴晓玲 2.申请材料审核专家组 3.学术水平考核专家组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 5.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 二、招生计划 三、复试方式及时间 时间安排:9月19 日——9月20日
复试地点:重庆大学沙坪坝校区A校园马克思主义学院 四、复试流程安排 1.推免招生资格审查 学院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即获得考核资格。规定时间内未交齐审查材料,或审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均视为资格审查未通过,不准予参加考核。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获得考核资格或拟录取的考生,一经核实,将取消其考核拟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学历学位,且责任由申请考生自负。
2.推免研究生招生考核
考核内容包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类)、申请材料考核(满分100分)、学术水平考核(包含外语水平、研究能力、创新精神与创新潜质、专业综合能力等,满分100分)。 2.收费 3.复试考核 五、成绩计算及拟录取 (1)综合考核成绩=申请材料考核成绩×20%+学术水平考核成绩×80%;
(2)成绩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成绩为合格和不合格。
2.拟录取工作
①我院将依据考生综合考核成绩排序,在各学科招生计划限额内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直博生申请材料考核、学术水平考核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合格者,在招生导师招生计划限额内,从报考该导师的合格生源中,按考核总成绩排名由高分向下依次录取,如考核成绩分数相同,则以学术水平考核成绩较高者优先。
②严格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以下情况者,不予录取
(1)综合考核成绩、申请材料考核成绩或学术水平考核成绩低于60分;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3)体检不合格。
③具有推免资格的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国家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进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选择我院相关专业填写报名志愿、完成复试通知及待录取通知等相关接收录取工作。我院将按照综合考核成绩排序,择优选拔,额满为止。请申请人保持手机畅通,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国家推免服务系统”及时确认是否接收待录取,否则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未在“国家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手续的学生不能被录取。 六、信息公开公示 在学院网站公示所有推免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成绩(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申请材料考核成绩(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学术水平考核成绩(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合格/不合格)。公示时间为3天,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进行申诉。
2.申诉电话:023-65106209 023-65106254 七、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