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生物工程学院2027年推免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为切实做好学院2027年推免研究生招生工作,依据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生物工程学院2027年推免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现予以公布。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1.招生委员会 副主任:张吉喜、刘庆庆
委员:胡宁、郝石磊、罗彦凤、季忠、崔海涛、吉维、雷明星、张鑫、吴静 2.申请材料审核专家组 3.学术水平考核专家组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 5.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 二、招生计划 三、复试方式及时间 四、复试流程安排 1.推免招生资格审查 2.收费 3.复试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类);
申请材料审核(对申请考生的本科学业表现、科研创新经历等材料进行审核评价,满分100分);
学术水平考核(对申请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研究生阶段的学业规划、外语听力与口语等外语能力的考核,满分100分)。
“国优计划”考生考核除以上内容外,还需对从教潜质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 五、成绩计算及拟录取 综合考核成绩=申请材料审核成绩×10%+学术水平考核成绩×90%,成绩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拟录取工作
(1)综合考核成绩、申请材料审核、学术水平考核成绩低于60分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依据各专业的综合考核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在各专业的招生计划限额内确定拟录取名单,当出现综合考核成绩分数相同情况时,则以学术水平考核成绩较高者优先。
(3)我院将根据考核合格的考生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国推系统)填报我院的先后时间、考生接受复试通知与待录取通知的先后时间、考生专业志愿、招生计划数量等在国家推免系统中开展录取工作。我院将依据考生综合考核成绩排序,在各专业招生计划限额内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最终拟录取名单以“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中考生确认结果为准。
(4)“国优计划”专项按以下方式组织开展拟录取工作: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从教潜质考核均合格,将依据综合考核成绩排序,在招生计划限额内择优确定“国优计划”拟录取考生名单。
(5)“工程硕博士培改革”专项的拟录取工作,按照《重庆大学2027年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试点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相关要求执行。 六、信息公开公示 学院招生委员会在复试考核成绩公示期内接受考生实名书面申诉。
咨询电话:023-65112673 023-65102508 。
学院纪委电话:023-65112674 。 七、其他事项 复试QQ群号将通过预报名系统站内信息,通知获得复试资格的学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