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微电子与通信工程学院2027年推免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 微电子与通信工程学院 时间:2026-09-15

为切实做好学院2027年推免研究生招生工作,依据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微电子与通信工程学院2027年推免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现予以公布。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1.招生委员会

主任:周喜川、唐明春

副主任:刘敏、余嘉

成员:曾浩、陈晨、陈正川

秘书:肖磊、张文婷

2.申请材料审核专家组

按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分别组建若干申请材料审核专家组,每组成员5人,负责组织实施申请材料审核。

3.学术水平考核专家组

按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分别组建若干综合考核专家组,每组成员5人(直博生考核组成员7人),负责组织实施对考生学术水平考核和外语能力测试。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

由从事学生思政工作教师、招生工作人员和研究生导师组成。负责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评价。

5.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

由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全过程开展检查工作,对相关工作的规范性、实效性进行检查和监督。

二、招生计划

以重庆大学2027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三、复试方式及时间

复试方式:现场复试。

复试时间:2026年9月19日。

四、复试流程安排

1.推免招生资格审查

考生在预推免系统报名截止时间之前申请。我院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审核通过,进入后续考核环节的结果通过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发布。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获得考核资格或拟录取,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学历学位且责任由申请考生自负。

2.收费

根据学校规定,每人收取复试费150元。

3.复试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以及外语能力的考核。

五、成绩计算及拟录取

1.成绩计算

满分按100分计。

总成绩=考生材料成绩(100分制)*40%+考生面试成绩(100分制)*60%;

考生面试成绩=英语面试成绩(100分制)*20%+专业面试成绩(100分制)*80%。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从教潜质考核(限“国优计划”)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类,不计入复试成绩。总成绩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成绩排序规则

我院将按照报考学科专业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学术水平考核面试成绩、材料成绩、面试成绩中的专业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3.考核结果公示

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的要求,考核工作结束后,在学院网站公示成绩。

4.拟录取工作

我院将依据考生总成绩排序,在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限额内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总成绩、材料考核成绩、学术水平考核成绩低于60分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体检结果不合格者或其他不符合国家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者,不予拟录取。

具有推免资格的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国家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进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选择我院相关专业填写报名志愿、完成复试通知及待录取通知等相关接收录取工作。请申请人保持手机畅通,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国家推免服务系统”及时确认是否接收待录取,否则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未在“国家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手续的学生不能被录取。

六、信息公开公示

我院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公示渠道,为重庆大学微电子与通信工程学院、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

学院建立健全监督申诉工作责任制度,切实维护推免工作的公平公正,对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

学院招生委员会在成绩公示3日内接受考生书面实名申诉。

学院联系电话:023-65678879

学院纪委电话:023-65678875

七、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均以学校推免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办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