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微电子与通信工程学院2027年推免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为切实做好学院2027年推免研究生招生工作,依据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微电子与通信工程学院2027年推免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现予以公布。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1.招生委员会 副主任:刘敏、余嘉
成员:曾浩、陈晨、陈正川
秘书:肖磊、张文婷 2.申请材料审核专家组 3.学术水平考核专家组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 5.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 二、招生计划 三、复试方式及时间 复试时间:2026年9月19日。 四、复试流程安排 1.推免招生资格审查 2.收费 3.复试考核 五、成绩计算及拟录取 满分按100分计。
总成绩=考生材料成绩(100分制)*40%+考生面试成绩(100分制)*60%;
考生面试成绩=英语面试成绩(100分制)*20%+专业面试成绩(100分制)*80%。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从教潜质考核(限“国优计划”)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类,不计入复试成绩。总成绩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成绩排序规则
我院将按照报考学科专业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学术水平考核面试成绩、材料成绩、面试成绩中的专业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3.考核结果公示
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的要求,考核工作结束后,在学院网站公示成绩。
4.拟录取工作
我院将依据考生总成绩排序,在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限额内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总成绩、材料考核成绩、学术水平考核成绩低于60分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体检结果不合格者或其他不符合国家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者,不予拟录取。
具有推免资格的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国家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进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选择我院相关专业填写报名志愿、完成复试通知及待录取通知等相关接收录取工作。请申请人保持手机畅通,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国家推免服务系统”及时确认是否接收待录取,否则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未在“国家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手续的学生不能被录取。 六、信息公开公示 学院建立健全监督申诉工作责任制度,切实维护推免工作的公平公正,对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
学院招生委员会在成绩公示3日内接受考生书面实名申诉。
学院联系电话:023-65678879
学院纪委电话:023-65678875 七、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