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国家(重庆)卓越工程师学院2027年推免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为切实做好学院2027年推免研究生招生工作,依据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国家(重庆)卓越工程师学院2027年推免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现予以公布。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1.招生委员会 副主任:刘凯、郭坤银
成 员:宋朝省、吴映波、胡晓松、何光辉、汪成亮、王见
秘 书:蔡爱玲、田佳鑫 2.申请材料审核专家组 3.学术水平考核专家组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 5.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 二、招生计划 三、复试方式及时间 2.考核方式:线下现场考核(考核地点:重庆大学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重庆市两江新区两江大道9号)),具体地点通过邮件通知。 四、复试流程安排 1.推免招生资格审查 (2)学院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即获得考核资格,学院将通过邮件进行通知。对不符合学院规定“申请条件及要求”或提供虚假信息者,不予准考;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获得考核资格或拟录取的,一经核实,将取消其考核资格、拟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学历学位且责任由申请者自负;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有疑问的,申请者应配合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2.收费 3.复试考核 (2)申请材料考核:申请材料审核专家组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考核评分,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申请材料考核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学术水平考核:学术水平考核专家组对考生学术水平进行考核评分,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学术水平考核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五、成绩计算及拟录取 综合考核成绩=申请材料考核成绩×30%+学术水平考核成绩×70%,综合考核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排序规则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合格的考生,依据综合考核成绩分专业学位类别由高到低排序,在学院推免招生计划限额内,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若综合考核成绩相同,则以学术水平考核成绩较高者优先。
同时,我院将结合考核合格的考生在“全国推免生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志愿填报我院的先后时间、确认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的先后时间等开展录取工作。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填报或确认的考生,我院将不再保留其拟录取资格,依次递补拟录取。 六、信息公开公示 考核工作结束后,考核成绩将在我院官网(网址:https://eie.cqu.edu.cn/)公示3个工作日。
2.申诉
(1)申诉方式: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在考核成绩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向学院实名提起书面申诉,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真实具体;若申诉问题调查属实将责成学院招生委员会复议。
(2)申诉电话:023-65110138。
(3)申诉邮箱:eieg@cqu.edu.cn。 七、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