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光电工程学院2027年推免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为切实做好学院2027年推免研究生招生工作,依据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光电工程学院2027年推免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现予以公布。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1.招生委员会 副主任:刘俊、黄鸿
委 员:韦玮、牟笑静、余华、余淼
秘 书:夏知姿 2.申请材料审核专家组 3.学术水平考核专家组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 5.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 二、招生计划 三、复试方式及时间 考核时间:9月20日(全天),详细信息见QQ群:1046562599 四、复试流程安排 1.推免招生资格审查 (1)政治思想表现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学风端正,身心健康;无考试作弊、学术不端行为以及其他违纪违法犯罪受处分处罚记录;
(2)本科学习成绩优秀,且获得所在本科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申请材料要求:
①自荐信
②申请者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学生证(学号页);
③现有本科阶段成绩单与专业总评成绩排名证明材料(须学校教务部门或学院盖章);
④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如国家英语等级考试成绩、TOFEL、雅思等证书或成绩单);
⑤其他材料,如校级及以上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资格证书等;
⑥导师同意接收函(仅针对直博生,模版详见QQ群:1046562599中的文件)
在“重庆大学研究生服务系统”中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按照上述材料要求,准备纸质材料(报考直博生提交7份、报考推免硕士生提交5份),于报到时提交。
审查程序:
(1)符合申请条件的推免生请在于2026年9月16日15:00前内登陆“重庆大学研究生服务系统”(网址:http://syk.cqu.edu.cn)并如实填写各项信息。若因推免生本人材料的真实性存在问题导致不能顺利接收,由推免生本人负责;
(2)我院将根据申请者人数和我院招生计划,通知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者参加复试;
(3)经考核合格且获得本科院校推免资格者,须登陆“全国推免生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提交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
(4)我院将通过“全国推免生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复试通知及待录取通知,未及时通过“全国推免生服务系统”确认录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2.收费 3.复试考核 报到地点:重庆大学科学城校区虎溪校园信息技术科研楼B222
考核时间:2026年9月20日,上午09:30开始
考核方式:现场面试
候考地点:重庆大学科学城校区虎溪校园第一教学楼D1211
考核地点:重庆大学科学城校区虎溪校园第一教学楼(具体分组后续将通知在QQ群:1046562599)
面试环节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以及外语能力的考核。
请考生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前往候考地点进行人证识别。 五、成绩计算及拟录取 考生的材料审核成绩与面试成绩加权之和作为综合考核成绩(成绩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材料审核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即:
综合考核成绩=材料审核成绩×权重40%+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权重60%
面试成绩=英语面试成绩(100分制)*20%+专业面试成绩(100分制)*80%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类。
2、录取原则
在学院招生委员会指导下,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以综合考核成绩为依据进行排序,由高到低分学科专业在学校下达招生指标内进行差额拟录取。
考生在综合考核成绩排序中,若综合考核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较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相同,则以专业面试成绩较高者优先。
3、考生成绩出现以下情况,不予录取:
1)材料审核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
2)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4)从教潜质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为国优计划;
5)其它不符合国家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者,均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体检
体检可在拟录取后入学前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信息公开公示 七、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均以学校推免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办法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