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新闻学院2027年推免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作者: 新闻学院 时间:2026-09-14

为切实做好学院2027年推免研究生招生工作,依据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新闻学院2027年推免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现予以公布。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1.招生委员会

由学院主要领导及工作人员组成,全面负责学院推免研究生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学院纪委和社会的监督。

主 任:郭小安、凌晓明

副主任:曾润喜、陈娜

委 员:李金正、郭毅、马二伟

秘 书:石雨霏

2.申请材料审核专家组

组建若干材料审核专家组,成员由3名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家负责对推免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独立评分、客观公正地综合评价,并筛选确定入围考核名单。

3.学术水平考核专家组

硕士生学术水平考核组:由至少5名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公道正派的研究生导师组成,其中至少有1名对考生外语能力进行测试的专家。负责对考生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察、外语听力及口语的测试。

直博生学术水平考核组:由招生导师参加且不少于7人本学科副教授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家组成,其中具有博导资格(有博士生招生资格或曾指导过博士生或现指导有博士生)的专家不少于1/2,其中至少有1名对考生外语能力进行测试的专家。负责对考生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察、外语听力及口语的测试。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

由从事学生思政工作教师、招生工作人员或研究生导师组成,负责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评价。

5.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

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全流程监督、检查学院组织开展考核录取工作。

二、招生计划

以重庆大学2027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为准。

三、复试方式及时间

考核方式为线下,考核时间定于9月17日—9月20日。

四、复试流程安排

1.推免招生资格审查

(1)申请人即日起至2026年9月13日12:00,登录“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网址:http://syk.cqu.edu.cn)提交推免生预报名申请,如实填写各项信息、上传要求的申请材料:①本人简历;②本科成绩单扫描件(为前六学期成绩,包括专业人数和本人在全专业学生中的总成绩排名;须加盖校或院教务部门公章);③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材料;④体现本人实践水平和学术水平的成果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本科期间发表的论文的代表作、作品的代表作、参与的科研项目、获得的相关证书、证明材料等;⑥其他证明自身能力的材料。上述申请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面试资格、拟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等。

(2)我院将根据申请者提供的申请材料,对申请者的过往表现以及科研能力进行材料审核评分。9月17日前将分批次通过“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向通过的申请者发送站内消息,请及时关注学院官网通知、本人手机短信和站内信息,收到考核通知的申请者请及时确认是否参加考核。

2.收费

根据学校规定,每人收取考核费用150元,报到时完成缴费,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3.复试考核

(1)考核方式为线下,考核时间时间定于9月17—20日。9月17日14:00-18:00报到与资格审核,9月18日为招生宣讲,9月19日笔试+思政考核,9月20日全天面试,具体安排以报到时通知为准。

(2)考核内容包括笔试、面试、思政考核等。

(3)笔试主要考核申请人的学术基础知识、专业实践能力、综合应用能力。

(4)专业综合面试主要考核申请人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学术或业务能力、职业素养以及发展潜力,英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等。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面试主要了解申请人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内容。

五、成绩计算及拟录取

1.成绩计算规则:

考核成绩满分按100分计,总成绩成绩=笔试成绩*30%+中文面试成绩*40%+英语测试*20%+材料考核成绩*10%,各科目及总成绩满分按100分计,各项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

2.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资格审查未通过;

(2)总成绩、笔试成绩、中文面试成绩、申请材料考核成绩、英语成绩低于60分;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4)体检结果不合格者;

(5)其他不符合国家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者。

3.推免生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我院将按照报考学科专业考生总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面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4.推免生接收工作,以学生自愿申请、及时确认为前提,综合衡量,择优录取,额满为止。经考核合格申请者,须登陆“全国推免生服务系统”提交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要求,学院通过“国家推免生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申请者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该系统及时确认是否接收拟录取,否则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六、信息公开公示

1.我院将于考核后在学院发布成绩,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2.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委员会在公示期内接受实名书面申诉。

申诉电话:18716435720

申诉邮箱:452993217@qq.com

学院纪委电话:023-65678286

七、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均以学校推免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办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