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机械与运载工程学院2027年推免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为切实做好学院2027年推免研究生招生工作,依据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机械与运载工程学院2027年推免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现予以公布。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1.招生委员会 副主任:黄文彬 吴昊
委员:汤宝平 董小闵 王四宝 陈永洪 李聪波 皮阳军 张志飞 胡明辉
秘 书:刘玉婷 马黎俊 蒋庆 2.申请材料审核专家组 3.学术水平考核专家组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 5.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 二、招生计划 三、复试方式及时间 考核时间:2026.9.18— 2026.9.21 (分组名单见QQ群通知)。 四、复试流程安排 1.推免招生资格审查 规定时间内未交齐审查材料,或审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均视为资格审查未通过,不准予参加考核。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获得考核资格或拟录取,一经核实,将取消其考核拟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学历学位且责任由申请考生自负。 2.收费 3.复试考核 “国优计划”考生考核除以上内容外,还需对从教潜质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 五、成绩计算及拟录取 综合考核成绩=申请材料考核成绩×20%+学术水平考核成绩×80%,成绩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拟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合格者,将依据综合考核成绩排序,在招生计划限额内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综合考核成绩、申请材料考核、学术水平考核任一成绩低于60分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国优计划”专项按以下方式组织开展拟录取工作: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从教潜质考核均合格,将依据综合考核成绩排序,在招生计划限额内择优确定“国优计划”拟录取考生名单;
2)考核均合格但因招生计划限额不能拟录取为“国优计划”研究生的考生,可参与其他计划相应专业综合考核成绩排序,在招生计划限额内择优(按照综合考核成绩分专业由高到低)拟录取为推免硕士研究生;
3)对从教潜质考核不合格但其他考核均合格的考生可参与其他计划相应专业综合考核成绩排序,在招生计划限额内择优(按照综合考核成绩分专业由高到低)拟录取为推免硕士研究生。
(3)“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的拟录取工作,按照《重庆大学2027年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试点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相关要求执行。
考核结果将在学院公告栏、网站等处予以公示。 六、信息公开公示 申诉电话:023-65106174、023-65106244 七、其他事项 QQ群号将通过预报名系统站内信息,通知获得复试资格的学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