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建筑城规学院2026年港澳台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作者: 建筑城规学院 时间:2026-05-13

一、选拔原则与考核目标

在学院招生委员会指导下,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综合考核考生品德、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及外语能力等。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招生委员会

组 长: 褚冬竹 李和平

副组长:李云燕 葛毛毛

成 员: 陈蔚 戴彦 杜春兰 冯驰 冯棣 卢峰 李旭 毛华松 田琦 王中德 翁季 邢忠 张海滨 曾旭东

2.综合考核专家组

按照学科及专业学位类别分别组建若干综合考核专家组,负责组织实施对考生学术水平考核和外语能力测试。每个专家组由至少5名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公道正派的研究生导师组成,其中至少1名专家对考生外语能力进行测试。

3.品德考核组

由从事学生思政工作教师、招生工作人员和研究生导师组成,负责对考生道德品质、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进行考核评价。

4.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

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全流程监督、检查和指导学院组织开展复试录取工作。

三、复试方式及时间

复试采取面试考核的形式,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

四、复试流程安排

1.复试资格审查

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合格要求的考生,于2026年5月19日上午11:00至重庆大学B区建筑城规学院5206办公室进行身份核验和资格审查,审查材料参见《关于重庆大学2026年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初试合格线及复试相关公告》中的相关规定。

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准予参加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获得复试资格或被录取的考生,一经核实,无论何时,将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学历学位,且责任由申请考生自负。

2.收费

学院对复试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根据学校财务管理相关规定,按照 150 元/每生的标准收取复试费。

3.复试考核

复试采取面试考核的形式,由“综合面试+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评+品德考核”三部分组成。其中综合面试包括自我陈述和专家提问两个部分,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考生自我陈述内容(内容包括个人概况、本科课程概述及个人成绩、发表论文、参与研究、各类获奖、 社会实践、研究生阶段的计划及研究方向等)时间不超过5分钟,以PPT形式演示。

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评为英语口语对话。

品德考核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类。

具体时间及地点为:2026年5月19日:14:00~14:30,重庆大学B区建筑城规学院5205教室。

五、成绩计算及拟录取

1.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考生考试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计算,初试占比50%,复试占比50%。

总成绩=初试成绩/1.5×50%+复试成绩×50%。

总成绩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拟录取

学院根据考生的报名材料、初试和复试成绩、道德品质、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品德考核结果“不通过”不予录取。

3.体检

参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拟录取考生应在符合高考体检资质(二乙及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同高考体检项)。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六、信息公开公示

复试结束后,在建筑城规学院官网公示总成绩。

学院在成绩公示期内接受考生申诉,申诉电话023-65126327(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023-65120702(学院纪委),邮箱yjb2007@vip.163.com。

七、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遵照《关于做好重庆大学2026年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