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电气工程学院2026年港澳台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作者: 电气工程学院 时间:2026-05-12

一、选拔原则与考核目标

学院按照“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组织开展港澳台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重点考核考生品德、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及外语能力等。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招生委员会

主 任:杨 帆 胡建林

副主任:王强钢 王晓静

委 员:李 辉 周念成 郝 建 孙鹏菊 张占龙 卢伟国 李显东 张淮清

秘 书:邹 琳 王中香

2.综合考核专家组

综合考核专家组由5名专家组成。

3.品德考核组

品德考核专家组由从事学生工作的教师、招生工作人员和研究生导师组成。

4.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

学院督导组对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和指导。

三、复试方式及时间

1.复试方式:综合面试。

2.复试时间:2026年5月18日下午14:00

3.复试地点:重庆大学虎溪校园工科实验大楼C栋7楼GC733会议室

四、复试流程安排

1.复试资格审查

时间:2026年5月18日9:30

地点:重庆大学虎溪校园工科实验大楼C栋(电气工程学院)GC710室

资格复查所需材料参见《关于重庆大学2026年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初试合格线及复试相关公告》。

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准予参加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获得复试资格或被录取的考生,一经核实,无论何时,将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学历学位,且责任由申请考生自负。

2.收费

根据学校财务管理规定,复试费按150元/生收取。

3.复试考核

复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能力(包含道德品质等)以及英语能力等。

五、成绩计算及拟录取

1.总成绩 = 初试成绩/1.5*50% + 复试成绩*50%

总成绩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品德考核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类,不计入复试成绩。

2.拟录取

根据考生的报名材料、初试和复试成绩、道德品质、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标准、程序原则上与内地(祖国大陆)考生相同。

六、信息公开公示

1.成绩及拟录取名单公示

5月20日前,在学院官网公示考生复试成绩。

拟录取名单在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统一公示。

2.复试监督与申诉

1)所有参与复试工作的人员须认真履职、严守工作纪律,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依规依纪严肃查处。

2)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在复试成绩公示期间受理考生申诉。对申诉事项经调查属实的,责成考核组复议。

申诉电话:023-65111935/023-65111846

邮箱:dqyb@cqu.edu.cn

七、其他事项

1.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关于做好重庆大学2026年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重庆大学2026年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简章》等相关规定执行。

2.本细则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