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电气工程学院2026年港澳台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一、选拔原则与考核目标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招生委员会 副主任:王强钢 王晓静
委 员:李 辉 周念成 郝 建 孙鹏菊 张占龙 卢伟国 李显东 张淮清
秘 书:邹 琳 王中香 2.综合考核专家组 3.品德考核组 4.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 三、复试方式及时间 2.复试时间:2026年5月18日下午14:00
3.复试地点:重庆大学虎溪校园工科实验大楼C栋7楼GC733会议室 四、复试流程安排 1.复试资格审查 地点:重庆大学虎溪校园工科实验大楼C栋(电气工程学院)GC710室
资格复查所需材料参见《关于重庆大学2026年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初试合格线及复试相关公告》。
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准予参加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获得复试资格或被录取的考生,一经核实,无论何时,将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学历学位,且责任由申请考生自负。 2.收费 3.复试考核 五、成绩计算及拟录取 总成绩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品德考核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类,不计入复试成绩。
2.拟录取
根据考生的报名材料、初试和复试成绩、道德品质、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标准、程序原则上与内地(祖国大陆)考生相同。 六、信息公开公示 5月20日前,在学院官网公示考生复试成绩。
拟录取名单在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统一公示。
2.复试监督与申诉
1)所有参与复试工作的人员须认真履职、严守工作纪律,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依规依纪严肃查处。
2)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在复试成绩公示期间受理考生申诉。对申诉事项经调查属实的,责成考核组复议。
申诉电话:023-65111935/023-65111846
邮箱:dqyb@cqu.edu.cn 七、其他事项 2.本细则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