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拔原则与考核目标
1. 选拔原则
硕士研究生调剂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立德树人,科学选拔。
2. 考核目标
旨在考核能够从事药学领域的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的、具有国际化视野和人文素养的高层次人才。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招生委员会
1.招生委员会
主 任:周辉,闫海龙
副主任:陈才烈,李亦舟,张敏
委 员:王晨晖,刘翠,黄超,贾沂伟
秘 书:陈雪
2.综合考核专家组
由研究生导师随机分组组成,每组设考核工作秘书 1 人,考生身份识别与信息核查工作人员 1 人。综合考核专家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工作。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
由从事学生思政工作教师、招生工作人员和研究生导师组成。
4.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
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全流程监督、检查和指导学院组织开展复试录取工作。
三、招生计划
截至目前为止,学校给我院下达的2026年“南疆高校教师专项”硕士研究生调剂招生药学专业全日制学术型硕士2名(代码:100700)。
四、复试方式及时间
1.调剂要求参见《重庆大学2026年“南疆高校教师专项”硕士研究生调剂招生通知》。
2.复试时间及方式
复试时间:2026年4月17日—4月18日。
复试分组及方式:复试采取随机分组,现场复试的方式,复试形式为笔试与面试相结合。
五、复试流程安排
1.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参加复试须提交以下材料至学院,进行复试资格审查。
审查材料参见《重庆大学2026年“南疆高校教师专项”硕士研究生调剂招生通知》。
于4月17日8:30将审查材料按顺序提交到药学院203办公室。资格审查未通过,不准予参加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获得复试资格或被录取的考生,无论何时,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学历学位,且责任由申请考生自负。
2.收费
复试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根据学校财务管理相关规定,按照 150 元/人的标准收取复试费,请于4月17日上午到学院公告栏扫描二维码支付。
3.复试考核
复试考核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其中笔试内容包含药学综合+综合素质测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笔试科目为《有机化学综合》、《生物化学综合》,面试分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综合能力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但不限于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内容。综合能力考核,包括但不限于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以及外语听力及口语等外语能力的测试。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4月17日9:00—12:00 笔试
4月17日14:30—18:00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综合能力考核
4月18日 9:00—12:00 同等学力加试,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六、成绩计算及拟录取
参见《重庆大学2026年“南疆高校教师专项”硕士研究生调剂招生通知》。
七、信息公开公示
总成绩统一在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公示。考生可登录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查看。公示期内接受考生实名申诉,申诉电话:023-65678452,申诉邮箱:1982279765@qq.com。
八、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遵照《重庆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和《重庆大学2026年“南疆高校教师专项”硕士研究生调剂招生通知》相关规定执行。本细则由药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电话023-65678470。任何关于复试和录取工作的政策和信息发布,仅以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