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作者: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时间:2026-03-22

一、选拔原则与考核目标

坚持科学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遵循高层次人才选拔规律,贯彻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的精神,重点考查创新能力、科研潜力等,确保生源质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招生工作相关事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集体决策,维护考生合法权益。选拔在本专业领域掌握坚实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能力,在科学研究或专业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层次人才。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招生委员会

成立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指导、协调全院复试录取工作。

组 长:王敬丰、陈先华

副 组 长:陈泽军、龙木军、陈 洁

成 员:张生富、黄天林、栾佰峰、孟 毅、杨 艳、韩 广、余林文

秘 书:舒 丹

2.综合考核专家组

按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分别组建若干综合考核专家组,专家组成员由各专业方向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公道正派的研究生导师组成,每个专家组成员不得少于5人,另设置秘书1人,工作人员1人。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

成立由学生思政工作教师、招生工作人员和研究生导师组成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评价。

4.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

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全流程监督、检查和指导学院组织开展复试录取工作。

三、招生计划

2026年统招计划录取134人,其中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42人、冶金工程专业4人、材料与化工专业88人。学院整体复录比为:2.25。

注:以上指标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高研院全日制专硕”等专项计划。

四、复试方式及时间

1.复试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复试形式为笔试与面试相结合。

2.复试按材料科学与工程、冶金工程、材料与化工三个专业分组进行。

3.复试时间:2026年3月28日至29日,复试具体时间见下文“笔试安排”和“面试安排”。

五、复试流程安排

1.复试资格审查

(1)复试材料提交

请考生将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重庆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中规定的材料,按从小到大的序号合成一个PDF文件,首页自行制作一份目录,于2026年3月27日12:00前发送到clyjw@cqu.edu.cn(材料研教务邮箱),邮件和复试材料均以“报考专业名称+考生姓名+考生编号”的格式命名。

(2)复试材料审核

学院将组织审核组对考生的复试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审核未通过,不准予参加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获得复试资格或被录取,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学历学位且责任由考生自负。

2.收费

根据学校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对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按照150元/人的标准收取复试费。复试期间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请考生勿向任何机构和个人打款,谨防上当受骗。

3.复试考核

复试考核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笔试、面试等内容。笔试、面试考场的具体分组安排另行通知,考生参加笔试、面试均需携带身份证原件进行人脸识别。

(1)笔试安排

分专业进行笔试,笔试成绩单科满分100分,60分以下为不合格。笔试时间、地点、专业笔试科目如下:

080500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笔试时间为3月28日9点-11点,地点在B区第二综合楼517、605教室,专业笔试科目为《材料现代分析方法》;

080600冶金工程专业:笔试时间为3月28日9点-11点,地点在A区第八教学楼304教室,专业笔试科目为《冶金原理》;

085600材料与化工专业:笔试时间为3月28日9点-11点,地点在B区第二综合楼420、518教室,专业笔试科目为《材料现代分析方法》或《冶金原理》。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单科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下为不合格,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2)面试内容涵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英语、专业基础、专业综合、综合素质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每位考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下为不合格。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类;

②英语能力考核(占面试成绩20%);

③专业能力考核(含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占面试成绩40%);

④综合素质考核(含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等,占面试成绩40%)。

(3)面试安排

分专业进行面试,上述三个专业的面试均于3月29日早上9点正式开始,地点在A区第八教学楼。

面试顺序分专业随机抽签确定,考生须于面试当天早上8点到相应楼层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抽签顺序另行通知。现场考生需听从安排,到候考区候考,叫号后前往考室外等候面试。

六、成绩计算及拟录取

复试成绩满分按100分计算,加试科目成绩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类,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分为“通过”与“不通过”,不计入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及总成绩计算方式:

复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百分制)×30%+复试面试成绩(百分制)×70%

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成绩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复试结束后,成绩统一在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公示,考生可登录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查看。在学院招生计划限额内,根据考生所报考的专业,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在考生总成绩排序中,若总成绩相同,则以复试成绩较高者优先;若复试成绩相同,则以复试面试成绩较高者优先。

复试成绩出现以下情况,不予录取:

1.复试笔试成绩不合格;

2.面试成绩不合格;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为“不通过”;

4.同等学力任一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

5.其他不符合国家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者。

注:百分制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七、信息公开公示

1.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需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

2.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在复试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

申诉电话:023-65121261(纪委),023-65127303(研究生教务办公室)。

八、其他事项

1.其他未尽事宜,按照《重庆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重大校发〔2026〕3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2.本细则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