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26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作者: 公共管理学院 时间:2026-03-20

一、选拔原则与考核目标

选拔原则:我院将切实贯彻教育部和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思想品德和学术道德考核标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考核目标:选拔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养、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知识,并具有良好科研创新潜质的高素质人才。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招生委员会

组 长:陈东 汪涛

副组长:刘渝琳 王辉 周余斌

成 员:丁从明 彭小兵 陈立泰 吴光东 龙少波 杨宝 张金凤 谭志雄

工作人员:刘红 王明斌 肖干

2.综合考核专家组

按学科(专业)成立综合考核小组,每个考核小组由至少5名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公道正派的研究生导师组成,同时每个综合考核专家组设考核工作秘书1人,考生身份识别与信息核查工作人员1人。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

考核小组由思政工作教师、招生工作人员和研究生导师组成。

4.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

由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成员组成,全流程监督、检查和指导学院开展复试录取工作。

三、招生计划

1.(全日制)120400公共管理学招生名额69名(已录取推免生58名),(全日制)1204Z1应急管理招生名额3名(已录取推免生2名),(全日制)035200社会工作硕士招生名额 30名(已录取推免生18 名)。

2.我院全日制学硕复录比为1.75:1,全日制专业硕士复录比约为:3.08:1。

四、复试方式及时间

复试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根据三随机原则按专业开展面试,复试时间以复试流程安排为准。

五、复试流程安排

1.复试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请携带规定材料(详见重庆大学研招网通知)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不准予参加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获得复试资格或被录取,无论何时,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学历学位且责任由申请考生自负。

公共管理学专业考生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3月26日下午15:00-17:00

社会工作专业考生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3月29日上午9:00-11:00

2.收费

根据学校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对复试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按照150元/生的标准收取复试费。

收费方式:报到时现场扫码缴费。

3.复试考核

复试由笔试和综合面试(含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综合能力)两部分组成。

(1)专业笔试

公共管理学专业考生笔试时间:2026年3月27日上午9:30-11:30 地点:学院202多功能厅

社会工作专业考生笔试时间: 2026年3月30日上午9:30-11:30 地点:学院 202多功能厅

(2)同等学力加试

具体安排现场单独通知

注:笔试考试均为闭卷,须自带书写工具及出具本人有效身份证。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3)面试综合考核(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但不限于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内容。

综合能力考核,包括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以及外语听力及口语等。

公共管理学专业考生综合面试时间:2026年3月27号下午14:00,地点:学院204-3会议室、206会议室。

社会工作专业考生综合面试时间: 2026年3月30号下午14:00, 地点:公共管理学院,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六、成绩计算及拟录取

1.复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2.复试成绩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权重相加得出,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x50%+面试成绩x50%

3.总成绩为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求和后的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计算办法如下:

总成绩=初试成绩/5x60%+复试成绩x40%

总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4.拟录取以总成绩排序,分学科专业由高到低进行差额选拔录取,若总成绩相同,则以复试成绩较高者优先;若复试成绩相同,则以复试面试成绩较高者优先。

复试工作结束后,在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上公示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成绩。

5.考生复试成绩出现以下情况,不予录取。

(1)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

(2)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为“不通过”;

(4)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

七、信息公开公示

学院建立健全复试工作责任制度,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对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在复试成绩公示期间内接受考生申诉。

学院咨询电话:023-65102373(学硕)023-65113101(社工专硕)

复试监督投诉电话:023-65111105 邮箱:ggjw@cqu.edu.cn

八、其他事项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拟录取考生应在符合高考体检资质(二乙及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同高考体检项目)。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其他未尽事宜,遵照《重庆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文件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