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光电工程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作者: 光电工程学院 时间:2026-03-20

一、选拔原则与考核目标

我院坚持公平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全面考察考生的创新能力和科研潜力,选拔优秀人才。通过考试流程,实现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的全面考核目标。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招生委员会

组 长:熊辉、朱涛

副组长:刘俊、黄鸿

成 员:韦玮、牟笑静、余华、余淼

秘 书:夏知姿

2.综合考核专家组

复试前,由学院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按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分别组建综合考核专家组,其中专业学位类别增加企业专家参与考核工作。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

由从事学生思政工作教师、招生工作人员和研究生导师组成,负责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评价。

4.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

教育督导组由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成员组成,全流程监督、检查和指导学院开展复试录取工作。

三、招生计划

我院今年全日制硕士招生计划185名,其中学术型76名,专业型109名,本次统招计划录取83名,其中学术型12名:光学工程专业5名,仪器科学与技术专业6名,低空技术与工程1名;专业型71名。

我院本次整体复试差额率约2.1。

四、复试方式及时间

复试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

笔试时间:2026年3月25日,14:00-16:00

面试时间:2026年3月26日,上午09:30开始

请考生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前往考场参加笔试和面试。

五、复试流程安排

1.复试资格审查

我院在组织复试前,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身份和资格审查(审查原件,提交复印件)。审查的材料包括: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生提供学生证原件),证书信息应与初试网报系统中填写的信息一致;

3)考生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往届生须提交加盖有毕业学校档案馆(学籍管理部门)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成绩单复印件,如无法提供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及书面情况说明)

4)研究计划书;

5)反映考生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

6)学籍学历认证报告(仅针对准考证载明须进行学籍学历认证的考生);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学籍学历认证报告;

8)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的考生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骨干计划资格申请平台(网址:mz.chsi.com.cn/mzjh/)按规定完成申请、审核等流程;

9)应届本科国防生须提交本科所在学校选培办提供的证明材;

10)《重庆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11)对“四比对”(人口信息库、学籍学历库、诚信档案库、报考库比对)异常的考生,提供对应证明材料进行复审;

12)个人简历材料;

考生须按照上述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于2026年3月25日9:00-12:00,携带规定的材料到重庆大学虎溪校园信息技术科研楼B222进行复试考生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未通过,不准予参加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获得复试资格或被录取,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学历学位且责任由申请考生自负。

2.收费

复试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请2026年3月25日9:00-12:00,前往虎溪校园信息技术科研楼B308(财务室),按照150元/每生缴纳复试费。我院复试期间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3.复试考核

复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形式。

1)笔试

时间:2026年3月25日,14:00-16:00

地点:虎溪校园艺术楼DYC503、DYC504、DYC506、DYC507,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50分):《大学物理》电磁学部分

第二部分(50分):

《物理光学》 :080300光学工程;

《测控电路》:080400仪器科学与技术;

《物理光学》/《测控电路》(2选1):089903低空技术与工程、085400电子信息;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以招生专业目录公布为准,每门加试科目为笔试,考试时间共计3小时,每门加试科目满分各为100分。加试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类,加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2)面试

时间:2026年3月26日,上午09:30开始

候考地点:虎溪校园第一教学楼D1151(所有考生面试当天08:30到候考教室进行人脸识别、人证识别)

面试地点:虎溪校园第一教学楼(具体地点详见面试当天候考教室张贴告示)

面试环节内容:本环节由英语面试、综合考核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三部分组成,英语面试单独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与综合考核面试合并组织面试。总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人。

英语面试:面试时间不少于5分钟/人,综合考查外语听力和口语交际能力等。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综合考核面试:面试时间合计不少于15分钟/人。

综合考核面试:包括但不限于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须准备5分钟以内的PPT陈述。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但不限于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

考生进入复试考场后,由考场工作人员对考生进行身份识别和信息核查。通过“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措施,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复试考生应自觉遵守复试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

六、成绩计算及拟录取

1.成绩计算

考生的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加权之和作为总成绩(成绩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即:

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100分制)×50%

复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100分制)×30%+复试面试成绩(100分制)×70%

复试面试成绩=英语面试成绩(100分制)×20%+综合考核面试(100分制)×80%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类、加试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类。

2.录取原则:在学院招生委员会指导下,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3.录取规则:普通计划按照报考专业分别以总成绩为依据进行排序,由高到低在学校下达招生指标内进行拟录取。专项及其他计划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录取。在复试考生总成绩排序中,若总成绩相同,则以复试成绩较高者优先;若复试成绩相同,则以复试面试成绩较高者优先。

4.考生复试成绩出现以下情况,不予录取:

(1)复试资格审查不通过者;

(2)复试笔试成绩低于60分(100分制);

(3)复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100分制);

(4)复试成绩低于60分(100分制);

(5)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通过”;

(6)同等学力等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100分制低于60分);

(7)其它不符合国家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者,均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七、信息公开公示

成绩公示:通过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统一公示(学院不再另行公示)。

拟录取名单公示:由重庆大学研究生院公示拟录取名单。

对复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在复试成绩公示期间向我院进行书面申诉。申诉电话:023-65678581,023-65678580,学院纪委邮箱:junliu@cqu.edu.cn。

八、其他事项

(一)学校参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拟录取考生应在符合高考体检资质(二乙及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同高考体检项目)。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按照教育部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学校或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进行二次复试。

(三)新生报到后三个月内,学校将按教育部规定对其进行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对弄虚作假和不合格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和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一律不作修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五)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拟录取考生应及时登录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下载调档函或定向就业合同,完成拟录取相关手续。

本细则未涉及的其他复试录取相关事项或涉及事项与教育部、学校相关文件不一致的,以教育部、学校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