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国家(重庆)卓越工程师学院 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作者: 国家(重庆)卓越工程师学院 时间:2026-03-20

一、选拔原则与考核目标

为做好我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重庆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2026年硕士研究生重庆卓越专项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选拔原则:硕士生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考核目标: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职业发展的潜力。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招生委员会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成立由执行院长、副院长、领域责任教授以及教育督导组成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与安全保密工作。

组 长:罗远新

副组长:郭坤银、刘凯

成 员:胡晓松、宋朝省、吴映波、何光辉

2.综合考核专家组

按照专业学位类别组建若干综合考核专家组,负责组织实施对考生学术水平考核和外语能力测试。每个专家组包含5名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公道正派的研究生导师组成。每个综合考核专家组设考核工作秘书1人,考生身份识别与信息核查工作人员1人。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家组由学院从事学生思政工作教师、招生工作人员和研究生导师组成。

4.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

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全流程监督、检查和指导学院组织开展复试录取工作。

三、招生计划

学校目前下达我院2026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招生计划77人,学院已录取全日制推免生47人。学院整体复试差额比例为2.67:1。

各专业公开招考计划如下:

1.085400 电子信息:20人

2.085500 机械:10人

后期招生计划如有增加,以学校最终下达指标为准。专项计划为单列指标,不纳入上述招生计划。

四、复试方式及时间

学院通过笔试加现场面试形式组织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与现场面试同时进行。笔试为专业综合,满分100分;面试为综合能力测试,满分100分。具体安排如下:

笔试时间:2026年3月27日上午9:30-11:30

加试时间:2026年3月27日下午14:00-16:00

面试时间:2026年3月28日全天9:00-18:00

考试地点:重庆大学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重庆市两江新区两江大道9号)。(具体教室另行通知)

五、复试流程安排

1.复试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请携带审查材料于2026年3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到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重庆市两江新区两江大道9号)A307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复试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参见《重庆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审查材料需提交一份给学院留存,所有原件均需提交复印件。资格审查未通过,不准予参加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获得复试资格或被录取,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学历学位,所有责任由考生自负。

2.收费

复试费150元/人(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扫码缴费)。我院复试期间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请考生勿向任何机构和个人打款,谨防上当受骗。

3.复试考核

笔试:具体科目详见2026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

面试(包含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包括但不限于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能力以及英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测试等,时间不少于20分钟。

加试: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详见2026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满分100分。

六、成绩计算及拟录取

1.成绩计算

总成绩 = 初试成绩/5×50% + 复试成绩×50%

复试成绩 = 复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50% + 复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50%。

所有成绩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类,不计入复试成绩。

加试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类。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2.考生出现以下任一情况者,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总分折合为百分制)低于60分;

(2)复试笔试成绩低于60分;

(3)复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为“不通过”;

(5)同等学力加试任一科目低于60分;

(6)其他不符合国家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者均不予录取。

3.录取规则

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综合考生思想政治和品德表现、身心健康状况,分专业(领域),在学院招生计划限额内,依据复试合格考生总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中,若总成绩相同,则以复试成绩较高者优先;若复试成绩相同,则以复试面试成绩较高者优先。

七、信息公开公示

总成绩由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统一公示,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在总成绩公示期间接受考生申诉,申诉须将纸质申诉材料交至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重庆市两江新区两江大道9号)A307办公室,逾期不再处理。

复试申诉电话:023-65110138

上述未尽事宜,遵照《重庆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相关规定执行。本细则由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

八、其他事项

1.按照教育部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学校或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进行二次复试。

2.新生报到后三个月内,学校将按教育部规定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对弄虚作假和不合格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和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3.其他未尽事宜,遵照重庆大学研究生院《重庆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4.学校参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拟录取考生应在符合高考体检资质(二乙及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同高考体检项目)。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