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法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一、选拔原则与考核目标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招生委员会 副主任:刘乃梁
委员:杜辉 自正法 杨志杰
秘书:陈济新 2.综合考核专家组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 4.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 三、招生计划 1.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法学专业招生计划56名,已录取推免生36名,统考可录取20名。
2.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
全日制专业硕士招生计划113名,已录取推免生57名,统考可录取法律(非法学)30名,法律(法学)26名。
我院总体复录比约为1.5:1。 四、复试方式及时间 复试报到时间为2026年3月25日上午,复试考核时间为3月25日—26日。
待复试考生名单在“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以下简称重大研招服务系统)http://syk.cqu.edu.cn”进行统一公示。2026年3月18日10:00起,考生可通过重大研招服务系统查看我院参加复试考生名单。 五、复试流程安排 1.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请于2026年3月24日12点之前按照下列要求,将资格审查材料扫描后按序打包为一个压缩文件发送至邮箱cqulawyjs@cqu.edu.cn,邮件主题和附件命名为“报考专业+考生姓名+2026硕士复试资格审查材料”。
资格审查材料内容参见《重庆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2)现场核查
请考生于2026年3月25日9:00-11:30到重庆大学B区第二综合楼109教室现场报到,并提交本人全套资格审查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学院审核并保存复印件。
未报到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复试资格,学院不再另行组织复试。
资格审查未通过,不准予参加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获得复试资格或被录取,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学历学位且责任由申请考生自负。 2.收费 3.复试考核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包括但不限于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内容。专家组通过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和现实表现,给出“通过”或“不通过”的结论,考核结果不计入复试成绩。
②综合能力考核
包括但不限于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以及外语听力及口语的测试。综合能力考核包含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笔试重点对考生专业知识进行考核,分值为100分,考核范围如下:
法学专业:法理学、民法学、刑法学
法律(法学)和法律(非法学):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
同等学力加试内容:法学院2026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公布内容
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学业情况、专业素养、语言表达、心理素质、知识运用能力以及考生外语水平等,包括专业面试和英语测试,分值分别为100分、50分。
(2)复试时间和地点
①综合能力考核笔试
3月25日14:30-16:30
②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3月26日9点开始
③综合能力考核面试
3月26日13:30开始
每位考生的综合能力考核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所有考核的考场均设在重庆大学B区第二综合楼,具体考试教室请于现场报到时查看。
(3)复试考核流程
考生进入复试考场后,考场工作人员将对考生进行身份识别和信息核查。在笔试和面试时,请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件于考试当天提前半小时到达考场,进行验证。对未通过识别和核查者,不予复试。
面试考核时设置考场候考室,考生于候考室候考,遵守考场纪律,按照工作人员指引进行考试。 六、成绩计算及拟录取 复试成绩为综合能力考核(笔试和面试)成绩加权求和后的成绩,总成绩为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求和后的成绩,计算办法如下:
(1)复试成绩满分按100分计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50%+(专业面试成绩+英语测试成绩)/1.5*50%
(2)总成绩按100分计
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考生总成绩在重大研招服务系统公示(预计在学院完成复试3—5个工作日公布),请考生自行进入服务系统查看。
2.考生拟录取
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综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分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在学校下达学院的招生计划限额内,依据考生总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在复试考生总成绩排序中,若总成绩相同,则以复试成绩较高者优先;若复试成绩相同,则以复试面试成绩较高者优先。
考生复试考核出现以下情况,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低于60分
(2)复试笔试成绩低于60分
(3)复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
(4)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低于60分
(5)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为“不通过”
拟录取名单通过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统一公示。 七、信息公开公示 我院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公示渠道,为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重大研招服务系统。
2.监督申诉
学院建立健全复试工作责任制度,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
学院招生委员会在总成绩公示3日内接受考生书面实名申诉。
学院联系电话:023-86661067
学院纪委电话:023-86661059
联系邮箱:cqulawyjs@cqu.edu.cn 八、其他事项 学校参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拟录取考生应在符合高考体检资质(二乙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同高考体检项目),在拟录取阶段将体检报告上传至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http://syk.cqu.edu.cn)。体检要求以《关于重庆大学拟录取研究生体检相关事宜的通知》(https://yz.cqu.edu.cn/news/2022-04/1853.html)为准。
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2.拟录取考生经本人申请和学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1至2年。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纳入学院当年招生计划。
3.新生报到后三个月内,学校将按教育部规定对其进行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对弄虚作假和不合格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和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4.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一律不作修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重庆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