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电气工程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考核实施细则
一、选拔原则与考核目标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招生委员会 主 任:杨 帆 胡建林
副主任:王强钢 王晓静
委 员:李 辉 周念成 郝 建 孙鹏菊 张占龙 卢伟国 李显东 张淮清
秘 书:邹 琳 王中香 2.申请材料审核专家组 3.学术水平考核专家组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 5.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 三、招生计划 学校已下达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
1. 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72人,其中学院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57人、输变电装备技术全国重点实验室10人、雪峰山能源装备安全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5人。
2. 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42人。
备注:(1)国家级平台(输变电装备技术全国重点实验室、雪峰山能源装备安全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依托学院招生;(2)招生计划如有调整,以学校最终下达计划为准。 四、申请条件及要求 2. 硕博连读考生要求本校学制期限内,且提交申请材料时已完成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课程加权平均成绩(以研究生MIS系统为准)排名为所学专业前80%(含)。 五、考核流程安排 1.申请资格审查 2.申请材料审核 申请材料提交要求详见《关于重庆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的公告》第三条,其中第9项“学术申请材料”包括能够反映本人学术水平和综合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竞赛、学术论文、专利、标准等。
纸质申请材料可提交或邮寄(顺丰/京东)至重庆市高新区大学城南路55号重庆大学科学城校区虎溪校园工科实验大楼C栋710办公室,收件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23-65111935。
(2)普通招考考生申请材料审核
申请材料审核专家组根据考生提交的材料,对其科研创新能力进行评价,并给出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申请材料审核合格的考生,可进入综合考核阶段。
(3)硕博连续考生申请材料审核
申请材料审核工作组对考生基本条件和学术条件进行符合性初审,并提交研究生院复审;复审合格者可进入综合考核阶段。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与综合考核同步进行,若有必要将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等方式进一步核实考生情况。考核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不计入总成绩。 4.综合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素养、学业情况、英语能力、专业基础、综合运用知识能力、科研创新能力以及本学科前沿领域与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笔试)《电网络理论》和《现代控制理论》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各科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加试成绩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
(2)考核形式
考核采用综合面试方式,分为学生自述和综合问答两个环节。
学生自述以PPT汇报(10-15分钟)形式进行,内容包括个人简介、代表性研究成果、博士研究计划等。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长原则上不少于30分钟,全程录音录像。
(3)考核时间及地点
考核时间及地点详见学院官网“教育教学-研究生教育-招生工作”(https://cee.cqu.edu.cn/jyjx/yjsjy/zsgz.htm)。 5.体检要求 六、成绩计算及拟录取 (1)招生导师给出的学术水平考核成绩权重为30%。
(2)普通招考考生
总成绩 = 申请材料审核成绩*10% + 学术水平考核成绩*90%
学术水平考核成绩 = 英语*25% + 专业基础*25% + 专业综合*25% +综合能力*25%
英语、专业基础、专业综合、综合能力各项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3)硕博连读考生
总成绩 = 英语*25% + 专业基础*25% + 专业综合*25% +综合能力*25%
英语、专业基础、专业综合、综合能力各项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 拟录取规则
学院综合考生申请材料、思想政治表现和学术水平考核成绩,按以下规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1)在招生导师当批次招生计划限额内,从当批次报考该导师的考核合格考生中,按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
(2)若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学术水平考核成绩、综合能力成绩、专业基础与专业综合成绩之和排序,择优录取。
3. 不予录取情况
考生出现以下情况之一,不予录取:
(1)总成绩低于60分;
(2)申请材料审核成绩低于60分;
(3)学术水平考核成绩或学术水平考核中任一项成绩低于60分;
(4)同等学力加试两门科目中任一科目为“不合格”;
(5)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为“不通过”;
(6)体检不合格;
(7)其他不符合国家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的情况。 七、信息公开公示 八、其他事项 2. 招生监督与申诉
(1)所有参与考核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守工作纪律,切实维护招生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
(2)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在成绩公示期间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考核组复议。
申诉联系电话:023-65111935 / 023-65111846
邮箱:dqyb@cqu.edu.cn
3. 其他未尽事宜,遵照《重庆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关于做好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重大校发〔2026〕2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4. 本细则由电气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