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外国语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考核录取实施细则
一、选拔原则与考核目标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招生委员会 副主任:刘扬 魏世平
委员:常鹏云 符存 康鑫 李玲 李孝英 李永毅 毛凌滢 肖巍 郑尧 2.申请材料审核专家组 3.学术水平考核专家组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 5.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 三、招生计划 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硕博连读和普通招考)将分批次进行,每批次考核前将在重庆大学外国语学院官网发布通知,具体招生计划及考核安排以通知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 四、申请条件及要求 2.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招生章程第十三条所列条件,且专业课成绩排名位于专业前40%。 五、考核流程安排 1.申请资格审查 考生网上报名时须按以下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1)必要材料:
《关于重庆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的公告》中要求的申请材料(1-7)。
(2)学术材料:
证明本人学业和学术能力的材料,如已发表的期刊文章、主持或参与的科研项目证明、科研获奖证明等。
报考“外国文学”“语言学与应用语言学”以及“比较文学与翻译研究”三个方向的考生需提供研究生期间的二外成绩证明或权威社会性考试成绩证明;报考“语言、认知与智能计算”方向的考生须提供英语水平等级证明。
请将必要材料和学术材料分别整理为PDF文件上传招生系统。考生按招生章程要求完成网上报名、提交申请材料,且通过学院审查,视为报考成功。
学院按照有关规定对申请考生基本材料的真实性、“报考条件”的符合性及考生填报信息的准确性进行核查。审查结果将在招生系统公布。 2.申请材料审核 普通招考:申请材料审核专家组基于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对考生科研创新能力的既往表现进行评价,给出相应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成绩公示将在招生系统发布。申请材料审核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综合考核阶段。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4.综合考核 考生参加考核前须缴纳报名费200元/人,报名费于报到现场缴纳。 5.体检要求 六、成绩计算及拟录取 2.综合考核成绩为外语、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和综合面试四个科目成绩进行加权求和的成绩,计算办法具体如下:
综合考核成绩=外语×10%+专业基础×30%+专业综合×30%+综合面试×30%;
招生导师给出的面试成绩占相应科目考核成绩的权重为50%。
3.总成绩
硕博连读考生总成绩为综合考核成绩。
普通招考考生总成绩为申请材料审核成绩和综合考核成绩两部分加权求和的成绩,计算办法具体如下:
总成绩=申请材料审核成绩×30%+综合考核成绩×70%
总成绩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排名规则如下:如果总成绩相同,则依次以专业基础、专业综合、综合面试分数高者排名在前。
4.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结合每一轮次公布的导师招生指标拟录取。
5.总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考核单科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其他不符合国家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者,均视为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七、信息公开公示 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在成绩公示3日内接受考生书面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考核小组复议。
学院联系电话:023-65678515
学院纪委电话:023-65678510 八、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