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外国语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考核录取实施细则

作者: 外国语学院 时间:2026-01-19

一、选拔原则与考核目标

我院“外国语言文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招生,在公平公正和科学规范的基础上,采取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和宁缺毋滥的选拔原则,旨在培养专业基础扎实、学术素养优秀,有较强创新意识和独立科研能力,且身心健康的综合性研究型人才。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招生委员会

主任:莫启扬 李小辉

副主任:刘扬 魏世平

委员:常鹏云 符存 康鑫 李玲 李孝英 李永毅 毛凌滢 肖巍 郑尧

2.申请材料审核专家组

学院将组建5名专家构成的申请材料审核专家组,负责对申请考生科研创新能力的既往表现进行考核评价。

3.学术水平考核专家组

学院将按照学科方向组建7名专家构成的学术水平考核专家组,负责对考生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培养潜力、创新精神与潜质和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

学院将组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负责对申请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评价。

5.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

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负责全流程监督、检查和指导复试录取工作。

三、招生计划

学校目前下达给学院的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10人,其中直接攻博已招收1人。招生计划如有增减,以学校最终下达指标为准。

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硕博连读和普通招考)将分批次进行,每批次考核前将在重庆大学外国语学院官网发布通知,具体招生计划及考核安排以通知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

四、申请条件及要求

1.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重庆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以下简称“招生章程”)第十二条所列条件。

2.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招生章程第十三条所列条件,且专业课成绩排名位于专业前40%。

五、考核流程安排

1.申请资格审查

考生网上报名前须仔细阅读招生章程和学院招生专业目录,提前咨询报考导师,确认本人符合相应报考条件以及报考导师余有招生计划指标后,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按要求填报提交准确、完整的报名信息。

考生网上报名时须按以下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1)必要材料:

《关于重庆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的公告》中要求的申请材料(1-7)。

(2)学术材料:

证明本人学业和学术能力的材料,如已发表的期刊文章、主持或参与的科研项目证明、科研获奖证明等。

报考“外国文学”“语言学与应用语言学”以及“比较文学与翻译研究”三个方向的考生需提供研究生期间的二外成绩证明或权威社会性考试成绩证明;报考“语言、认知与智能计算”方向的考生须提供英语水平等级证明。

请将必要材料和学术材料分别整理为PDF文件上传招生系统。考生按招生章程要求完成网上报名、提交申请材料,且通过学院审查,视为报考成功。

学院按照有关规定对申请考生基本材料的真实性、“报考条件”的符合性及考生填报信息的准确性进行核查。审查结果将在招生系统公布。

2.申请材料审核

硕博连读:对申请考生申请基本条件及学术性申请条件的符合性进行初审,初审完成后上报研究生院进行复审。申请材料审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不计成绩。

普通招考:申请材料审核专家组基于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对考生科研创新能力的既往表现进行评价,给出相应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成绩公示将在招生系统发布。申请材料审核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综合考核阶段。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对考生的思想道德品质进行全面评价和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

4.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包括笔试和面试,考查考生外语能力、专业基础、综合运用知识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及对本学科前沿领域与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给出外语、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和综合面试成绩。其中专业基础考核方式为笔试,其余科目考核方式为面试。

考生参加考核前须缴纳报名费200元/人,报名费于报到现场缴纳。

5.体检要求

拟录取名单确定前,考生需在学校校医院或二乙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同高考体检项目),并提交体检报告给学院。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成绩计算及拟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类,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

2.综合考核成绩为外语、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和综合面试四个科目成绩进行加权求和的成绩,计算办法具体如下:

综合考核成绩=外语×10%+专业基础×30%+专业综合×30%+综合面试×30%;

招生导师给出的面试成绩占相应科目考核成绩的权重为50%。

3.总成绩

硕博连读考生总成绩为综合考核成绩。

普通招考考生总成绩为申请材料审核成绩和综合考核成绩两部分加权求和的成绩,计算办法具体如下:

总成绩=申请材料审核成绩×30%+综合考核成绩×70%

总成绩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排名规则如下:如果总成绩相同,则依次以专业基础、专业综合、综合面试分数高者排名在前。

4.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结合每一轮次公布的导师招生指标拟录取。

5.总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考核单科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其他不符合国家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者,均视为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七、信息公开公示

每批次考核结束后将在招生系统进行成绩公示。

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在成绩公示3日内接受考生书面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考核小组复议。

学院联系电话:023-65678515

学院纪委电话:023-65678510

八、其他事项

本细则由重庆大学外国语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