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考核实施细则
一、选拔原则与考核目标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招生委员会 主 任:孙江林
副主任:唐 杰 李广益 姜雪峰
委 员:金 浪 余 昕
秘 书:夏璐璐 2.申请材料审核专家组 3.学术水平考核专家组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 5.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 三、招生计划 四、申请条件及要求 (1)仅限于我院中国语言文学方向非定向就业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
(2)已完成硕士研究生规定课程学习和考核,且成绩优秀(根据“重大校发〔2022〕188号”文件第九条,若研究生的课程考核出现不及格或课程加权平均成绩排名在所学专业的后20%,则该生的学业成绩不能认定为优秀)。
2.所有考生除提交《重庆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基本申请材料外,还需补充如下证明本人学业和学术能力的材料,整合形成申请材料:
(1)外语水平等级证明。
(2) 个人学术成果代表作1-2篇/部(不限是否发表)。 五、考核流程安排 1.申请资格审查 2.申请材料审核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4.综合考核 (2)考核内容:包括四个科目:英语(1101)、专业基础(2999)、专业综合(3999)和综合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含专业素质、心理素质等)、知识运用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以及是否具备攻读博士学位的潜力和素质,并对考生的学术英文能力进行测试。
(3)考生参加综合考核,需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申请硕博连读考生请提供学生证原件)、学籍学历认证报告。
(4)考生参加综合考核前须缴纳报名费200元/人,学院根据学校财务管理相关规定收取报名费,缴费方式为现场缴纳,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体检要求 六、成绩计算及拟录取 2.成绩计算。
(1)硕博连读考生总成绩为综合考核成绩。综合考核成绩= 英语成绩×20%+专业基础成绩×30%+专业综合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20%。
(2)普通招考考生总成绩=综合考核成绩×95%+申请材料审核成绩×5%,其中,综合考核成绩=英语成绩×20%+专业基础成绩×30%+专业综合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20%。
以上各类成绩及总成绩满分按100分制计分,成绩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其中,招生导师给出的综合考核成绩占相应科目考核成绩的权重为50%。
3. 公示方式和排名规则。
分批次考核结束后,学院在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分批次进行成绩公示,考生各科成绩仅限当批次有效。
排名规则如下:总成绩分数高者排名在前;如果总成绩相同,则依次以专业综合、专业基础、综合面试、英语分数高者排名在前。
4.拟录取原则。学院将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结合导师招生指标确定拟录取人选。学院将在招生导师计划限额内,从报考同一导师的合格生源中,依据细则所述排名规则,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如遇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则按此原则当批次递补确定拟录取名单。
出现以下情况的考生,不予拟录取:
(1)申请材料审核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下同);
(2)总成绩和考核单科成绩不合格;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4)体检不合格;
(5)申请报考导师当批次招生计划已满限额;
(6)其它不符合国家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者。 七、信息公开公示 2.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在成绩公示期间接受考生书面申诉。学院联系电话:023-65102009,学院纪委电话:023-65102069 八、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