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考核实施细则
一、选拔原则与考核目标 培养目标: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学院严格按照马克思主义理论培养方案进行培养,使之成为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招生委员会 主 任:冯颜利 谢昭明
副主任:徐鲲
委 员:杨华 袁利 陈瀚谕
秘 书:高飞 2.申请材料审核专家组 3.学术水平考核专家组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 5.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 三、招生计划 四、申请条件及要求 普通招考考生须符合《重庆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第三章 第十二条”报考条件要求,已取得创新性学术成果,具有较大的学术培养潜力。
(二)硕博连读考生
1.硕博连读考生须符合《重庆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第三章 第十三条”报考条件要求。
2.具有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现为我校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
3.已完成个人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考核,成绩优秀(课程加权平均成绩[以研究生MIS系统为准]排名为所学专业前50%)。
4.已获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原则上考生作为第一作者,或与导师合著位列前二)。
5.硕士生导师同意推荐。
网上报名时间将分批次发布在学院官网,请考生关注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目。
考生根据《关于重庆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的公告》中的“重要事项提醒”上传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分为招生章程要求的基本材料和学院要求的学术申请材料两类,基本材料根据公告要求整理,学术申请材料请考生上报包括但不限于英语成绩、各类荣誉奖励、已取得的创新性学术成果等材料,请考生将基本材料和学术申请材料分别按顺序整理为PDF文档上传系统。(材料纸质版待考核前现场提交)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申请材料提交和报考学院审查。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网上报名、提交申请材料,且通过报考学院审查,视为报名完成。申请材料审核结论及成绩,将在报名系统公示。 五、考核流程安排 1.申请资格审查 申请资格审查主要针对申请考生居民身份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以报名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的真实性及“报考条件”的符合性进行核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者,不予准考。
(2)硕博连读考生
依据《重庆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第三章 第十三条”及本细则中规定的申请条件和要求,对申请考生申请基本条件及学术性申请条件的符合性进行初审。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以参加考核,参加考核前须缴纳报名费200元/人,缴费方式请查阅重庆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官网相关通知。缴费成功者可以进入下一阶段的考核。 2.申请材料审核 申请材料审核专家组对申请考生材料进行审核,基于考生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评价等申请材料,对考生科研创新能力的既往表现进行评价,给出相应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及格)。申请材料审核通过的申请考生可进入综合考核、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申请材料审核结论及成绩,在报名系统公示。并于考核前在学院官网上公布综合考核的具体时间和要求。
(2)硕博连读考生
学校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针对“已完成个人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考核,成绩优秀”条件要求,组织对已通过学院初审的申请考生进行复审。复审合格考生可进入综合考核阶段。复审结论在报名系统公示,并于考核前在学院官网上公布综合考核的具体时间和要求。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4.综合考核 考生参加综合考核,需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申请硕博连读考生请提供学生证原件)、学籍学历认证报告。 5.体检要求 六、成绩计算及拟录取 硕博连读考生总成绩=招生导师综合考核成绩×50%+学术水平考核专家组其他考核成员综合考核成绩平均分×50%
普通招考考生总成绩=申请材料审核成绩×30%+(招生导师综合考核成绩×50%+学术水平考核专家组其他考核成员综合考核成绩平均分×50%)×70%
综合考核总成绩=英语成绩×10%+专业基础成绩×20%+专业综合成绩×20%+综合面试成绩×50%(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学院将在导师招生指标下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拟录取。如遇同分若总成绩相同,按照“综合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若出现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则仍按此原则在本批次内递补确定拟录取名单。
分批次考核结束后,学院在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分批次进行成绩公示,考生各科成绩仅限当批次有效。
出现以下任一情况者,不予拟录取:
(1)申请材料考核成绩未达60分;
(2)总成绩、综合考核(含各单科)成绩未达60分;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通过;
(4)身体健康状态不符合体检要求;
(5)申请报考导师年度无招生计划或招生计划已满限额。 七、信息公开公示 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在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申诉电话:023-65106209,高老师;学院纪委电话:023-65106254,陈老师;纪委邮箱:chhanyu@cqu.edu.cn。 八、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