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大数据与软件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考核实施细则

作者: 大数据与软件学院 时间:2026-01-12

一、选拔原则与考核目标

根据《重庆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制定大数据与软件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旨在选拔和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具备坚实宽广的软件工程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对于相关的重要理论、方法与技术有透彻了解和把握,有学术研究的领悟力,理解学术研究的真谛;善于发现学科的前沿性问题,并对之进行深入的原创性研究,不断开拓新的领域;具有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和作风,能独立从事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关键技术创新等软件工程高水平研究的高层次创新人才。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招生委员会

主任:张洪宇、文俊浩

副主任:高旻、刘铎

委员:萧倩、蔡斌、张小洪、杨梦宁、曾骏、雷晏

秘书:罗西、余笑寒

2.申请材料审核专家组

申请材料审核专家组对申请考生科研创新能力的既往表现进行考核评价,由5名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或本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具有博导资格(具有博士生招生资格或曾指导过博士生或现指导有博士生)的教师组成。

3.学术水平考核专家组

学术水平考核专家组对申请考生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培养潜力、创新精神与潜质和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其中招生导师还应对申请考生个人学术特长与研究志趣等方面进行个性化多元评价。由招生导师参加且不少于7人本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家组成,其中具有博导资格的专家不少于1/2。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对申请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评价。由从事学生思政工作教师、招生工作人员和具有博导资格的教师组成。

5.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

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负责全流程监督、检查和指导考核录取工作。

三、招生计划

1.招生方式: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全面实行“申请-考核”选拔机制,包含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直接攻博三种招生形式。

2.计划分配:学院在学校下达限额内,统筹安排三类招生方式计划;导师招生总规模不超过学校及学院配置的年度限额。

3.专项计划:专项计划按学校要求执行。

截至目前,学校下达给我院的2026年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生计划共11人,现已录取直接攻博研究生5人;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招生名额7人(含工程硕博士专项1人),现已录取工程硕博士专项1人。

招生计划最终以学校下达的指标为准。学院拟分批次进行招生,每批次招生计划以学院通知为准。报考考生需提前联系导师,了解导师招生计划。

四、申请条件及要求

1.普通招考

申请考生应符合《重庆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第三章第十二条的报考条件和要求。

专项计划考生需符合对应计划的报考要求,定向就业考生需经所在单位同意。

学术性申请条件: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有可证明学术能力的科研成果(如发表论文、参与科研项目等)。

以上考生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录取或入学资格。报考前考生须联系导师,确认报考导师招生计划。

2.硕博连读

申请硕博连读研究生的考生应符合《重庆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第三章 第十三条”报考条件要求。

已完成硕士研究生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课程加权平均成绩(以研究生院MIS系统为准)排名在所学专业前80%(含),无不及格课程。

具备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有明确的博士研究方向和计划。

3.申请材料提交

考生根据《关于重庆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的公告》(网址:https://yz.cqu.edu.cn/news/2026-01/2421.html)中的“重要事项提醒”上传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分为招生章程要求的基本材料和学院要求的学术申请材料两类。

(1)基本材料:根据公告要求整理;

(2)学术申请材料为考生硕士期间已发表的论文、获奖、主持或参与的项目、专利的授权证明、突出的科研经历等能体现学术水平的材料。请考生将基本材料和学术申请材料分别按序整理为PDF文档上传系统。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申请材料提交和报考学院审查。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网上报名、提交申请材料,且通过报考学院审查,视为报名完成。申请材料审核结论及成绩,将在报名系统公示。

五、考核流程安排

1.申请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为2026年1月15日- 4月30日,分批次报名,每批次报名时间不少于7天,报名前3天在学院官网发布通知。报名时间范围内,考生登录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http://syk.cqu.edu.cn),进入“博士报名”,按要求填报提交准确、完整的报名信息,并提交申请材料。

学院组织工作组对考生提交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以及填报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核查。

2.申请材料审核

根据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的不同,普通招考考生、硕博连读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核,分别按以下规定执行。

(1)普通招考方式:学院组建审核专家组,按照公布的申请材料审核办法和程序组织审核。基于考生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评价等申请材料,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评价,给出相应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2)硕博连读方式:学院组建申请条件审核工作组,依据本招生章程“第十三条”及报考学院考核录取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学术性申请条件和要求,对申请考生申请基本条件及学术性申请条件的符合性进行初审。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综合考核将合并在一起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将由考核组逐一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申请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和现实表现,并给出书面考核评语及是否通过考核的建议。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

考生诚信状况将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考核专家组将对考生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若有必要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一步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类,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

4.综合考核

考生须在系统中缴纳报名费200元/人,综合考核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英语能力测试,给出英语、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和综合面试成绩。

考核内容分为四部分:英语(1101)、专业基础(2999)、专业综合(3999)、综合面试,各科目成绩及总成绩满分按100分制计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考生准备不超过10分钟的自述PPT(包括英文自我介绍;自选中文或英文介绍主要科研工作和研究成果、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拟致力研究的专业方向及初步研究计划等)。

(1)英语(1101):综合考查考生的英语应用能力。

(2)专业基础(2999):通过查阅考生申请材料和专家提问的方式,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和科研基本能力。

(3)专业综合(3999):通过考生PPT展示和专家提问,主要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

(4)综合面试:通过考生PPT展示和专家提问,主要考查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学术背景和培养潜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以及综合素质等。

同等学力考生在考核阶段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①现代软件工程②算法分析与设计,各科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加试成绩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

学术水平考核专家组各成员须分别独立给出申请考生面试考核科目的书面考核成绩,招生导师给出的面试考核成绩占相应科目考核成绩的权重为40%。

5.体检要求

所有考生均须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体检。体检机构为学校校医院或二乙以上医院,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成绩计算及拟录取

1.成绩计算

普通招考:综合考核成绩=英语×10%+专业基础×30%+专业综合×30%+综合面试×30%

总成绩=申请材料审核成绩×10%+综合考核成绩×90%,满分100分,60分以上及格。

硕博连读:综合考核成绩=英语×10%+专业基础×30%+专业综合×30%+综合面试×30%,仅以综合考核成绩为总成绩,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硕博连读考生、普通招考考生的总成绩将分开排序。

2.录取

定向就业专项:按照《重庆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执行。

非定向就业计划:在报考导师招生计划限额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总成绩相同的,按报考导师给出的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综合考核成绩也完全相同,则按单科成绩排名,科目顺序依次为:综合面试、专业综合、专业基础、英语。

考生的考核成绩仅当前报名批次有效,未被录取者可重新报名参加下一批次的考核;若考生在前序批次中被确定拟录取,则不得放弃前序批次的考核结果,一旦放弃,也不得参加后续考核批次。

3.不予录取情形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2)申请材料审核或不合格,单科或综合考核成绩不合格;

(3)同等学力考生任意一门加试成绩不合格;

(4)申请的招生导师无招生计划或招生计划已满限额;

(5)体检不合格;

(6)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

七、信息公开公示

考核结果将在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公示,对考核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在考核成绩公布的3天内向我院提交书面申诉。

咨询电话:023-65678330,邮箱:segrad@cqu.edu.cn

监督电话:023-65678350,邮箱:rjxyjw@cqu.edu.cn

八、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遵照《重庆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相关规定执行。本细则由大数据与软件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