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国家(重庆)卓越工程师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考核实施细则
一、选拔原则与考核目标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保障考生权益。
2.坚持全面考察、科学选拔的原则,注重对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等方面的综合考核,并采用多样化考察方式,确保生源质量。
3.坚持统一组织、统筹管理,严格执行学校相关规定,确保研究生工作的监督检查与复核。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招生委员会 主任:罗远新
副主任:刘凯、郭坤银
成员:胡晓松、宋朝省、吴映波、何光辉
秘书:陈宏英、蔡爱玲 2.申请材料审核专家组 3.学术水平考核专家组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 5.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 三、招生计划 四、申请条件及要求 申请考生应符合《重庆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第三章第十二条的报考条件和要求。
2.硕博连读
申请硕博连读研究生的考生应符合《重庆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第三章 第十三条”报考条件要求。申请考生必须在学制期限内完成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且成绩达到优秀。 五、考核流程安排 1.申请资格审查 考生务必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不满足相关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将随时视情况取消其考核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或学历学位,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相关考生本人承担。 2.申请材料审核 普通招考方式:
(1)学院组建审核专家组,按照公布的申请材料审核办法和程序组织审核。
(2)基于考生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评价等申请材料,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评价,给出相应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3)申请材料审核合格的考生,可进入综合考核阶段。
(4)申请材料审核结论及成绩,由学院在报名系统公示,并发布综合考核的具体时间和要求。
硕博连读方式:
(1)学院组建申请条件审核工作组,依据《重庆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第十三条”报考条件要求,对申请考生申请基本条件及学术性申请条件的符合性进行初审。
(2)学校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专业学位培养科,针对“已完成个人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考核,成绩优秀”条件要求,组织对已通过学院初审的申请考生进行复审。
(3)复审合格考生可进入综合考核阶段。
(4)复审结论由学院在报名系统公示,并发布综合考核的具体时间和要求。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4.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内容分四部分:英语、专业基础、专业综合、综合面试,各科目满分按100分计。综合考核总成绩为以上四部分成绩加权之和。每位考生合计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请考生自觉履行保密义务,不以任何形式对外发布考核相关内容和信息。
(1)英语:综合考查考生的听力和口语交际能力,独立面试。该部分占考核总成绩的20%。
(2)专业基础:结合考生申请材料(研究计划书、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专利、获奖等情况等),对考生的专业基本能力及已具备的科研基础水平进行考查。该部分占考核总成绩的30%。
(3)专业综合:考生准备10分钟的PPT展示(用中文进行个人学科背景、博士研修计划等介绍),通过专家提问、考生回答的方式进行,重点针对考生的博士研究计划,对考生的专业认识与深度、科研素养、科研创新能力、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等方面进行考查。该部分占考核总成绩的40%。
(4)综合面试:结合考生在专业考查面试环节的表现,对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仪表仪态等方面进行考查。该部分占考核总成绩的10%。
同等学力考生在考核阶段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各科满分为 100 分,60 分及以上为合格)。加试成绩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
电子信息:机器学习(加试科目1)、深度学习(加试科目2)
机械:机器人学(加试科目1)、自动控制原理(加试科目2) 5.体检要求 六、成绩计算及拟录取 学术水平考核专家组各位专家独立评分,专家评分按百分制计算:专家评分=英语×20%+专业基础×30%+专业综合×40%+综合能力×10%
考生综合考核成绩为7个专家评分的加权和,按百分制计算:考生综合考核成绩=报考导师评分×50%+其余6个专家平均分×50%
2.考核总成绩
普通招考:申请考生总成绩由申请材料审核成绩和综合考核成绩两部分组成,具体计算办法:总成绩=申请材料审核总成绩×30%+综合考核成绩×70%。总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硕博连读:硕博连读考生总成绩=考生综合考核成绩,总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3.拟录取办法
学院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接收、宁缺毋滥以及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当批次在报考导师招生计划限额内的合格生源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若考生考核总成绩分数完全相同,则按综合考核分数的高者排前;若综合考核分数也相同,则按专业综合的分数高者排前。
以下几种情况均不予录取:
(1)申请条件审核不合格;
(2)综合考核(含各单科)成绩未达合格要求;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4)同等学力加试不合格
(5)身体健康状态不符合体检要求;
(6)申请的招生导师无招生计划或招生计划已满限额。 七、信息公开公示 申述邮箱:eieg@cqu.edu.cn
申述电话:023-65110138 陈老师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两江大道9号A307办公室 八、其他事项 2.招生咨询电话:023-65110138 陈老师
3.咨询邮箱:eieg@cqu.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