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航空航天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考核实施细则

作者: 航空航天学院 时间:2026-01-12

一、选拔原则与考核目标

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的统一指导下,严格贯彻“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选拔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规范招生考核与录取工作流程,确保选拔过程科学严谨、程序规范。围绕研究生高质量培养目标,着力选拔和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在本学科领域具备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与创新意识,能够在科学研究和专业技术领域取得创造性成果的高层次专门人才,为全面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提供优质生源保障。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招生委员会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及学校统一部署和具体要求,我院成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对全院招生工作的指导、统筹与协调,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主 任:奉 飞、李卫国

副主任:曾 忠

委 员:张 赛、姚建尧、陈立明、张良奇、魏 榛、张晓敏、李海涛、赵友选、尹德强、付 涛

秘 书:张 琳、刘 莹

2.申请材料审核专家组

审核专家组由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或对应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具有博导资格(现有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或曾经有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5名专家组成。审核专家组负责组织开展对申请考生科研创新能力既往表现的综合考核与评价。

3.学术水平考核专家组

学术水平考核专家组由招生导师参加且不少于7人本学科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家组成,其中具有博导资格的专家不少于1/2。组织对申请考生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培养潜力、创新精神与潜质和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

学院将组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负责对考生政治素养和心理素质进行考核评价。

5.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

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对博士研究生考核进行全程监督,确保考核工作的规范性、公正性和严谨性,保障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三、招生计划

招生方式分为普通招考、硕博连读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三种形式。2026年拟招收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12人,其中已接收直博生1人;拟招收全日制专业型博士研究生8人。最终招生计划以学校最后正式下达的招生指标为准。

四、申请条件及要求

1. 申请考生报考条件详见《重庆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2. 学院分批次进行博士研究生招生,每批次的报名及考核时间将在学院官网上予以公布。考生在进行网上报名之前,应认真阅读我院招生专业目录,并提前与学院及拟报考导师进行咨询,确认本人符合相应报考条件且拟报考导师仍有招生计划指标。

3. 考生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录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网址:https://syk.cqu.edu.cn/),进入“博士报名”模块,按照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分为招生章程规定的必传材料(以下简称“基本材料”)和学院要求提交的学术申请材料(以下简称“学术材料”)。学术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考生外语水平证明材料(例如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TOEFL、IELTS、GRE、GMAT 等),以及已公开发表、正式出版或已取得的学术成果和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学术论文、专著、专利、标准、科研获奖、学科竞赛获奖等。纸质版申请材料的提交安排及具体考核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五、考核流程安排

1.申请资格审查

申请资格审查主要针对申请考生的基本材料真实性及“报考条件”的符合性、填报信息的准确性进行核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者,不予准考。

2.申请材料审核

通过申请材料审核的考生,方可进入后续的综合考核环节。学院严格按照学校、学院规定的审核办法和程序,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全面、规范审核:对于普通招考考生,对其科研创新能力的既往表现进行综合评价,并给出量化考核成绩(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对于硕博连读考生,审核其是否符合“已完成个人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与考核,且学习成绩优秀”等相关条件,由学院开展初审,经研究生院复审确认。申请材料审核结果由学院通过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统一对外公示。

按学校财务管理相关规定,每批次考生参加考核前须缴纳报名费200元/人,每批次考核期间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请考生勿向任何机构和个人打款,谨防上当受骗。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

4.综合考核

(1)考核形式:现场面试

(2)考核内容:学术水平考核内容主要对考生英语能力、专业基础、综合运用知识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及本学科前沿领域与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进行考核,并给出英语、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和综合面试四个科目成绩。各科目成绩及总成绩满分按100分制计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并全程录音录像。考核时,要求考生准备不超过10分钟的PPT向面试专家组汇报。PPT内容包括:考生基本情况、前期科研成果介绍以及对本人提交的研修计划进行汇报,并作必要的阐述。

(3)同等学力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在考核阶段需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流体力学和弹性力学),各科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加试成绩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

5.体检要求

拟录取考生须在重庆大学校医院或二乙以上医院体检,并向学院提交体检报告。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成绩计算及拟录取

1. 成绩计算

(1)综合考核成绩:综合考核成绩以学术水平考核成绩计,按照英语、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和综合面试四个科目成绩进行加权计算。招生导师给出的面试考核成绩占该项考核成绩权重的50%。

综合考核成绩=英语×10%+专业基础×15%+专业综合×25%+综合面试×5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总成绩计算

1)普通招考考生总成绩由申请材料审核成绩和综合考核成绩两部分组成,计算办法具体如下:

总成绩=申请材料审核成绩×10%+综合考核成绩×90%

2)硕博连读考生总成绩以综合考核成绩计。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类,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

2. 录取规则

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严格遵循择优录取、双向选择、宁缺毋滥以及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考虑考生申请材料的审核情况、思想政治表现和综合考核成绩等因素,按照既定程序和标准组织开展录取工作。具体录取规则如下:

(1)在报考导师当批次招生计划内,从报考该导师的合格生源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若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照以下顺序依次进行优先排序:

1)综合面试成绩高;

2)专业综合成绩高;

3)专业基础成绩高;

4)英语成绩高。

(2)出现以下情况的考生,不予拟录取:

1)申请条件审核不合格;

2)综合考核成绩(含各单科)和总成绩未达合格(低于60分)要求;

3)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5)身体健康状态不符合体检要求;

6)申请的招生导师年度无招生计划或当批次招生计划已满限额。

七、信息公开公示

学院建立健全招生考核工作责任制度和监督约束机制,严格落实招生工作各项纪律要求,切实维护招生考核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对在招生考核过程中违反招生纪律、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相关人员,将依规依纪严肃查处,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在考核成绩公示期间,负责受理考生提出的申诉。对经调查核实属实的申诉事项,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进行复核并形成复议意见。

学院监督电话:023-65102521 张老师

邮箱:zhangsai@cqu.edu.cn

八、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遵照《重庆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相关规定执行。本细则由航空航天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23-65102523 张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