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微电子与通信工程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考核实施细则
一、选拔原则与考核目标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招生委员会 主任:周喜川
副主任:刘敏、余嘉
委员:曾浩、唐明春、陈正川、陈晨、张磊
秘书:肖磊、张文婷 2.申请材料审核专家组 3.学术水平考核专家组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 5.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 三、招生计划 计划分配:学院在学校下达限额内,统筹安排三类招生方式计划;导师招生总规模不超过学校及学院配置的年度限额。
专项计划:专项计划按学校要求执行。
目前学校下达我院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普通招生计划指标为17名,已通过“直接攻博”招生方式招收2名;全日制专业型博士研究生普通招生计划指标为12名,已通过“直接攻博”招生方式招收2名。招生计划如有增减,以学校下达的计划为准。 四、申请条件及要求 符合《重庆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报考条件,为我校非定向就业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
已完成硕士研究生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课程加权平均成绩排名在所学专业前80%,无不及格课程。
具备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有明确的博士研究方向和计划。
(二)普通招考
符合《重庆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报考条件。
专项计划考生需符合对应计划的报考要求,定向就业考生需经所在单位同意。
学术性申请条件: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有可证明学术能力的科研成果(如发表论文、参与科研项目等)。
以上考生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录取或入学资格。报考前考生须联系导师,确认报考导师招生计划。 五、考核流程安排 1.申请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登录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https://syk.cqu.edu.cn/)填报信息,上传申请材料。
资格审查:学院对考生报名材料真实性、报考条件符合性进行核查,硕博连读考生经学院初审后,由研究生院复审课程完成情况。 2.申请材料审核 审核流程:申请材料审核专家组对考生科研创新能力进行评价,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硕博连读考生审核结果仅作为合格依据,普通招考考生审核成绩计入总成绩。
结果公示:通过学校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公示审核结果,公示无异议后进入下一阶段考核。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考核内容: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强化诚信考核。
结果应用:考核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不通过者不予录取。 4.综合考核 考核内容:英语能力、专业基础、综合运用知识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及学科前沿掌握情况。
考核形式:采用面试的方式,综合面试每位考生不少于30分钟,考生需准备不超过10分钟的PPT展示(个人学科背景、博士研修计划等)。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无线通信原理、现代信号处理(各科满分为 100 分,60 分及以上为合格)。加试成绩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
成绩计算:英语、专业基础、专业综合、综合面试各科目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综合考核成绩计算:
综合考核成绩=英语×20%+专业基础×15%+专业综合×50%+综合面试×15%
招生导师给出的面试成绩占各相应科目考核成绩的权重为30%。
综合考核成绩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5.体检要求 六、成绩计算及拟录取 硕博连读:仅以综合考核成绩为总成绩,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普通招考:总成绩=申请材料审核成绩×5%+综合考核成绩×95%,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2.拟录取规则
定向就业专项:按照《重庆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执行。
非定向就业计划:在报考导师招生计划限额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总成绩相同的,按报考导师给出的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考生的考核成绩仅当前报名批次有效,未被录取者可重新报名参加下一批次的考核;若考生在前序批次中被确定拟录取,则不得放弃前序批次的考核结果,一旦放弃,也不得参加后续考核批次。
不予录取情形: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通过;
申请材料审核或不合格,单科或综合考核成绩不合格;
同等学力考生任一一门加试成绩不合格;
体检不合格;
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
3.拟录取提交与确认
分批次考核结束公示成绩无异议后,由考生和报考导师确认拟录取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定后上报学校。 七、信息公开公示 公示渠道: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
公示时间:成绩公示不少于3日,如有变动,变动部分另行公示3日。
申诉渠道:公示期间设立咨询及申诉电话(023-65678879)、邮箱(zhangwt@cqu.edu.cn),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 八、其他事项 本细则未涉及事项或与教育部、学校文件不一致的,以教育部和学校文件为准。
本细则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