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建筑城规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考核实施细则
一、选拔原则与考核目标 学术学位突出博士研究生学术研究能力培养,专业学位突出博士研究生专业实践能力培养。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招生委员会 副主任: 葛毛毛 李云燕
委 员: 陈蔚 冯驰 龙灏 卢峰 毛华松 覃琳 李旭 王中德 王正 翁季 邢忠 2.申请材料审核专家组 3.学术水平考核专家组 其中招生导师还应对申请考生个人学术特长与研究志趣等方面进行个性化多元评价。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 5.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 三、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增减,最终以学校下达指标为准。 四、申请条件及要求 1)考生均需如实填写《学术申请材料信息统计表》(附件1,请考生按模板自行绘制成EXCEL表格),并将有效学术申请材料整理为1个pdf文件提交。学术成果须为近五年(有效时段为2021年1月1日~截至成果提交时间,以发表(或online)/出版时间或颁证时间为准)考生在报考学科及相近领域所获,所有成果均需正式发表、出版或获得证书及其他官方证明。
学术成果证明材料需组织为1个独立pdf文件,文件大小不超过30兆,命名方式:学科-姓名,如 “建筑学-张三.pdf”。
2)学术成果中的期刊论文需提交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论文全文的扫描件;书著教材等需提交封面、版权页、目录、个人负责的主要代表性页面(5~10页)的扫描件;其他成果按实际有效证明材料扫描提交。 五、考核流程安排 1.申请资格审查 其中硕博连读考生通过学院初审后,研究生院针对“已完成个人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考核,成绩优秀”条件进行复审。
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者,不予准考。 2.申请材料审核 学院通过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统一对外公示普通招考申请材料审核成绩以及硕博连读审核结果。
申请材料审核合格的考生可进入学术水平考核、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4.综合考核 专业基础(2999)测试:个人基本情况陈述,介绍时间不超过5分钟;面试演示文件为Power Point2003以上版本,内容不超过15页(不包含封面及致谢页),内容包括个人概况、教育背景概述及个人成绩、发表论文、参与研究、各类获奖、 社会实践、博士阶段计划及研究方向等。
专业综合(3999)为2小时专业笔试试题,需准备必要的书写与绘图工具,时间及地点见后续通知。
综合面试:专家组逐一对考生进行单独考核,包括英语口语对话能力测试及专业综合能力学术考核,时间不少于30分钟。专家组各成员分别独立给出综合面试成绩(英语测试专家同时给出1101英语成绩)、评语及录取建议。
同等学力考生在考核阶段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①工程技术理论与应用、②城乡规划技术与方法,各科满分为 100 分,60 分及以上为合格。加试成绩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 5.体检要求 六、成绩计算及拟录取 2.综合考核成绩为英语、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和综合面试四个科目成绩进行加权求和的成绩,计算办法具体如下:
综合考核成绩(100分)=英语*10%+专业基础*20%+专业综合*20%+综合面试*50%;
招生导师给出的面试考核成绩占综合面试成绩的权重为30%。
3. 申请考生总成绩由申请材料审核成绩和综合考核成绩两部分组成,其中硕博连读考生申请材料审核结果合格但不计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办法具体如下:
总成绩(100分)=申请材料审核成绩*20%+综合考核成绩*80%
总成绩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排名规则如下:如果总成绩相同,则依次以综合面试、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分数高者排名在前。
4.分批次考核结束后,学院在学校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分批次进行成绩公示。
考生各科成绩仅限当批次招生有效。
5.分批次成绩公示无异议后,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指导下,学院严格按照考核录取实施细则,依据考生总成绩(硕博连读考生申请材料审核结果合格但不计总成绩),在报考导师当批次招生计划限额内【分普通招考/硕博连读、学博/专博】,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6.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通过、申请材料考核成绩未达合格要求(低于60分);综合考核(含各单科)成绩未达合格要求(低于60分); 总成绩未达合格要求(低于60分)、加试成绩未达合格要求(低于60分); 身体健康状态不符合体检要求; 申请报考导师当批次招生计划已满限额;其他不符合国家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者,均不予录取。
7.未被本批次拟录取的考生可按照招生章程重新填报志愿和上传材料(无需再次填报个人信息),再次报名下一批次考核录取。 七、信息公开公示 八、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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