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考核实施细则
一、选拔原则与考核目标 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接收、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有招生名额的导师和团队在报考的考核合格生源中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博士研究生培养目标
贯彻面向未来、面向世界、面向现代化的指导思想,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培养热爱国家,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高水平综合素质的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以及能源动力学科领域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招生委员会 副 主 任:邓扶平、杨仲卿、赵良举
委 员:孙宽、付乾、蒲 舸、吴春梅、王锋、杜学森、杨扬
秘 书:周小为、曾理 2.申请材料审核专家组 3.学术水平考核专家组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 5.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 三、招生计划 四、申请条件及要求 2.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研究生的人员申请条件按《重庆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第十三条执行。
3.硕博连读考生要求本校学制期限内,且提交申请材料时已完成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课程加权平均成绩(以研究生MIS系统为准)排名为所学专业前80%(含)。 五、考核流程安排 1.申请资格审查 2.申请材料审核 申请材料具体提交内容见“关于重庆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的公告”中第三条,其中9.学术申请材料要求为:能反映本人学术水平和综合能力的证明材料,例如获奖、证书、参赛、学术论文、专利、标准等。
(2)普通招考申请材料审核:
学院在各批次规定时间内,组织完成申请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核,给出相应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申请材料审核合格的考生可进入综合考核、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考核。
(3)硕博连读申请材料审核:
学院组建申请条件审核专家组,对申请硕博连读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由学校研究生院进行复审。审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类,不计入总成绩。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2)考核形式和流程: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逐一与申请考生进行面谈,了解申请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和现实表现,小组各成员分别独立给出书面考核评语及是否通过考核的建议。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时间和结果:面试时间地点学院另行通知 。考核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类。 4.综合考核 “学术水平考核”内容涉及英语能力、专业基础、综合运用知识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及本学科前沿领域与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进行考核,并给出英语(1101)、专业基础(2999)、专业综合(3999)和综合面试等四个科目成绩。各科目成绩满分按100分制计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任一科目低于60分,则学术水平考核为不合格。
(2)综合考核流程
综合考核的“学术水平考核”分为考生自述和综合问答两个部分,主要包括:
考生自述:主要采取PPT汇报形式,包括个人简介、代表性研究成果、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等(时长10分钟以内)。
综合问答:考生自述完成后,学术水平考核专家组开始从以下几个方面,即英语(1101)、专业基础(2999)、专业综合(3999)和综合面试对考生进行提问,根据考生回答情况给予评分。
(3)综合考核考核时间: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不少于30分钟,并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时间地点学院另行通知 。
(4)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高等工程传热学和高等工程热力学),各科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加试成绩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 5.体检要求 六、成绩计算及拟录取 (1)总成绩构成:
① 普通招考类型考生总成绩由申请材料审核成绩和综合考核成绩两部分组成,成绩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计算办法具体如下:总成绩=申请材料审核成绩×20%+综合考核成绩×80%
② 硕博连读类型考生总成绩即为综合考核成绩,成绩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类,不计入总成绩。
(3)综合考核成绩按学术水平考核成绩计。“学术水平考核”主要各科目成绩及总成绩满分按100分制计分,成绩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综合考核成绩(百分制)=英语成绩(百分制)×10%+专业基础成绩(百分制)×40%+专业综合成绩(百分制)×40%+综合能力成绩(百分制)×10%(综合考核成绩中任一科目低于60分,则考核不合格。)
(4)考核专家组中,招生导师给出的学术水平考核成绩占相应科目考核成绩的权重为50%。
2. 拟录取
(1)学院根据选拔录取实施细则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在招生导师招生计划限额内,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开展拟录取工作。有招生名额的导师在报考本人的考核合格生源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若总成绩完全相同,则按综合考核成绩高低排序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若综合考核成绩也完全相同,则按照专业综合、专业基础、综合能力、英语成绩的先后顺序,再进行高低排序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3)申请材料审核成绩不合格,或综合考核成绩(含各单科)不合格,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不合格,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通过,或身体健康状态不符合体检要求,或其他不符合国家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者,均视为考核不合格,不予拟录取。 七、信息公开公示 2. 实行责任负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考核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考核工作的公平公正,对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
3. 成绩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内如对成绩有异议,可实名申请成绩复查,流程为:提交成绩复查申请给招生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在收到申请后及时复查成绩并反馈给考生,原则上复查成绩只核查计算时各项成绩与原始成绩是否一致,加权计算是否有误,不对原始成绩本身提出质疑。
4. 学院申诉途径:
电话:023-65102476; 邮箱:cqu010d@cqu.edu.cn。 八、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