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2026年推免研究生复试实施细则

作者: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时间:2025-09-16

一、选拔原则与考核目标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关于做好接收2026年推荐免试生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年度推免研究生接收工作的实施细则。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冉景煜

副组长:邓扶平、杨仲卿、赵良举、孙宽、付乾

成员:蒲舸、吴春梅、王锋、杜学森、杨扬

秘书:曾理、周小为

2.申请材料审核专家组

按照各专业研究方向分别组建若干申请材料审核专家组,负责组织实施申请材料考核。

3.学术水平考核专家组

按照各专业研究方向组建若干学术水平考核专家组(含从教潜质考核(限“国优计划”)),每组成员为5人(直博生考核组成员为7人),负责组织实施学术水平考核(包括但不限于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以及外语听力及口语等外语能力的考核)。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

成立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负责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评价。

5.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

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负责全流程监督、检查和指导考核录取工作。

三、招生计划

计划招生人数以2026年研究生招生目录公布的为准,实际招生人数以以教育部推免生服务系统中确定待录取数据为准。

四、复试方式及时间

1.考核方式:采用现场面试方式,具体安排见QQ群通知。

2.考核时间:2025年9月17日-21日,具体安排见QQ群通知。

五、复试流程安排

1.推免招生资格审查

2025年9月12日11:30截止报名及材料提交。学院组织专家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即进入“复试备选库”获得考核资格。

规定时间内未交齐审查材料,或审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均视为资格审查未通过,不准予参加考核。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获得考核资格或拟录取,一经核实,将取消其考核拟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学历学位且责任由申请考生自负。

2.收费

参加考核的学生需缴纳复试费,每生150元(缴费方式见QQ群通知)。

3.复试考核

考核内容包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类)、申请材料考核(满分100分)、学术水平考核(包含外语水平、研究能力、创新精神与创新潜质、专业综合能力等,满分100分)。“国优计划”考生考核除以上内容外,还需对从教潜质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

六、成绩计算及拟录取

1、成绩计算

综合考核成绩=申请材料考核成绩×20%+学术水平考核成绩×80%,成绩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拟录取

按照考核成绩分专业由高到低进行综合排序。当出现考核成绩分数相同情况时,则以学术水平考核成绩较高者优先。

我院将结合考核合格的考生在国家网志愿填报我院的先后时间、考生接受待录取通知的先后时间、考生专业调剂志愿、招生计划数量等开展录取工作。最终拟录取名单以“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中考生确认结果为准。

“国优计划”专项按以下方式组织开展拟录取工作: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从教潜质考核均合格将依据综合考核成绩排序,在招生计划限额内择优确定“国优计划”拟录取考生名单;

(2)考核均合格但因招生计划限额不能拟录取为“国优计划”研究生的考生,可参与其他计划相应专业考核综合成绩排序,在招生计划限额内择优拟录取为推免硕士研究生;

(3)对从教潜质考核不合格但其他考核均合格的考生,可参与其他计划相应专业考核综合成绩排序,在招生计划限额内择优拟录取为推免硕士研究生。

3、不予录取的情况:

材料审核或学术水平考核成绩低于60分;

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从教潜质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为国优计划;

其它不符合国家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者,均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七、信息公开公示

考核结果将在学院官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拟录取名单经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

八、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重庆大学招生相关文件及我院补充通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