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2026年推免研究生复试实施细则
一、选拔原则与考核目标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副组长:邓扶平、杨仲卿、赵良举、孙宽、付乾
成员:蒲舸、吴春梅、王锋、杜学森、杨扬
秘书:曾理、周小为 2.申请材料审核专家组 3.学术水平考核专家组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 5.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 三、招生计划 四、复试方式及时间 2.考核时间:2025年9月17日-21日,具体安排见QQ群通知。 五、复试流程安排 1.推免招生资格审查 规定时间内未交齐审查材料,或审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均视为资格审查未通过,不准予参加考核。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获得考核资格或拟录取,一经核实,将取消其考核拟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学历学位且责任由申请考生自负。 2.收费 3.复试考核 六、成绩计算及拟录取 综合考核成绩=申请材料考核成绩×20%+学术水平考核成绩×80%,成绩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拟录取
按照考核成绩分专业由高到低进行综合排序。当出现考核成绩分数相同情况时,则以学术水平考核成绩较高者优先。
我院将结合考核合格的考生在国家网志愿填报我院的先后时间、考生接受待录取通知的先后时间、考生专业调剂志愿、招生计划数量等开展录取工作。最终拟录取名单以“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中考生确认结果为准。
“国优计划”专项按以下方式组织开展拟录取工作: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从教潜质考核均合格将依据综合考核成绩排序,在招生计划限额内择优确定“国优计划”拟录取考生名单;
(2)考核均合格但因招生计划限额不能拟录取为“国优计划”研究生的考生,可参与其他计划相应专业考核综合成绩排序,在招生计划限额内择优拟录取为推免硕士研究生;
(3)对从教潜质考核不合格但其他考核均合格的考生,可参与其他计划相应专业考核综合成绩排序,在招生计划限额内择优拟录取为推免硕士研究生。
3、不予录取的情况:
材料审核或学术水平考核成绩低于60分;
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从教潜质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为国优计划;
其它不符合国家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者,均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七、信息公开公示 八、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