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电气工程学院2026年推免研究生复试实施细则

作者: 电气工程学院 时间:2025-09-16

一、选拔原则与考核目标

学院按照“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推免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主要考核考生思想品德、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及外语能力等。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 帆 胡建林

副组长:王强钢 王晓静

成 员:李 辉 周念成 郝 建 孙鹏菊 张占龙 卢伟国 李显东 张淮清

秘 书:邹 琳 王中香

2.申请材料审核专家组

按二级学科或研究方向分别组建若干申请材料考核专家组,负责组织实施申请材料审核。

3.学术水平考核专家组

学院按二级学科或研究方向成立若干学术水平考核专家组(含“国优计划”从教潜质考核),其中硕士推免考核组专家成员不少于5人,直博生推免考核组专家成员不少于7人。学术水平考核专家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推免研究生学术水平考核(包括但不限于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以及外语听力及口语等外语能力的考核)。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由从事学生思政工作的教师、招生工作人员和研究生导师组成。

5.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

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对推免招生考核录取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和指导。

三、招生计划

以2026年研究生招生目录公布的为准,实际推免研究生拟录取人数和名单以“全国推免生服务系统”最后确认的结果为准。

四、复试方式及时间

复试方式:复试考核采用线上或线下形式,具体由二级学科或研究方向确定,每名考生面试时间约20分钟,复试考核全程录音录像。

复试时间:具体复试安排请联系报考导师或课题组咨询,复试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21日。

五、复试流程安排

1.推免招生资格审查

凡有意向参加我院推免复试的考生须登录“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网址:http://syk.cqu.edu.cn)预报名,并在复试前提交以下电子版材料至“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

(1)所在院校开具的推荐免试资格和成绩排名证明扫描件(本院学生不提供);

(2)身份证及学生证扫描件;

(3)大学本科阶段成绩单(需加盖学校教务处或院系公章)和外语水平证明(如CET-4、CET-6、TOEFL、IELTS等证书或成绩单);

(4) 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如各类获奖证书、已发表学术论文、出版物、社会实践鉴定或其他学术科研成果等。

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合并成一份带目录的PDF格式文件,按“本科院校名称+学生姓名-报考导师.pdf”命名。凡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和入学资格,直至撤销学籍、学历和学位,所有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2.收费

推免复试费150元/生

3.复试考核

复试考核包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申请材料考核、学术水平考核(包含外语水平、研究能力、创新精神与创新潜质、专业综合能力等)。

“国优计划”考生还需进行从教潜质考核(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

六、成绩计算及拟录取

1.成绩计算

综合考核成绩满分按100分计,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综合考核成绩=申请材料考核成绩×10%+学术水平考核成绩×90%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从教潜质(限“国优计划”)考核结果分为“合格”或“不合格”两类,不计入复试成绩。

2.拟录取

(1)结合考生申请材料、思想政治表现、学术水平考核成绩,按以下规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有招生名额的导师从报考本人的考核合格生源中,根据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若综合考核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学术水平考核成绩高者。直博生均以导师团队的形式招收。

(2) 对从教潜质考核不合格但其他考核合格,或考核合格但因招生计划限制未能录取为“国优计划”研究生的考生,可参与其他计划对应专业的面试考核,按综合成绩排序,在招生计划限额内择优录取为推免硕士研究生。

(3) “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的拟录取工作,按照《重庆大学2026年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试点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相关要求执行。

(4)凡考核合格且获得学院拟录取资格的考生,均须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开通时间详见中国研招网公告),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完成相关待录取手续,直至系统显示“待录取”状态。

3.考生复试成绩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2)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

(3) 申请材料考核成绩低于60分;

(4)学术水平考核成绩低于60分;

(5) 从教潜质考核为“不合格”,不予录取为“国优计划”;

(6) 其他不符合国家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的情况。

七、信息公开公示

1.所有参与推免研究生招生的工作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守工作纪律,切实维护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对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

2.考生如对推免复试结果有异议,可向学院推免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申诉。若申诉问题调查属实,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责成推免研究生考核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申请复议。

申诉电话:023-65111935

八、其他事项

1.专项招生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2.其他未尽事宜,遵照学校《关于做好202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

3.本细则由电气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请参加推免研究生复试的考生加入按要求加入以下QQ群,加群时请备注姓名+学校(校内备注学号)。

校外推免生工作QQ群:740720819

校内推免生工作QQ群:740615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