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光电工程学院2026年推免研究生复试实施细则

作者: 光电工程学院 时间:2025-09-16

一、选拔原则与考核目标

我院坚持公平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全面考察考生的创新能力和科研潜力,选拔优秀人才。通过考核流程,实现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的全面考核目标。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1.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熊辉、朱涛

副组长:刘俊、黄鸿

成 员:韦玮、牟笑静、余华、余淼

秘 书:夏知姿

2.申请材料审核专家组

由本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具有硕导资格的教师组成。组织对考生材料进行考核评价。

3.学术水平考核专家组

由相应层次招生导师或本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家组成,其中“工程硕博士专项”由7人组成校企联合考核小组,硕士推免招生由5人组成考核小组、直博生招生考核由7人组成考核小组、“国优计划”考核组有从教潜质考核专家参与。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

由从事学生思政工作教师或招生工作人员或具有硕导资格的教师组成。组织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评价。

5.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

教育督导组由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成员组成,全流程监督、检查和指导学院开展复试录取工作。

三、招生计划

我院2026年拟接收推免硕士生93名,直博5名。实际推免生(含直博生)的拟录取人数和名单以“全国推免生服务系统”最后的确认结果为准。

四、复试方式及时间

考核时间:2025年9月19日,上午09:30开始

考核方式:线上面试(具体会议号将公布在QQ群:600848090)

五、复试流程安排

1.推免招生资格审查

审查内容:

(1)政治思想表现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学风端正,身心健康;无考试作弊、学术不端行为以及其他违纪违法犯罪受处分处罚记录;

(2)本科学习成绩优秀,且获得所在本科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审查程序:

(1)符合申请条件的推免生请在重庆大学研究生院规定的时间范围内登陆“重庆大学研究生服务系统”(网址:http://syk.cqu.edu.cn)并如实填写各项信息。若因推免生本人材料的真实性存在问题导致不能顺利接收,由推免生本人负责;

(2)我院将根据申请推免生人数和我院招生规模,择优通知符合申请条件的推免生参加复试;

(3)经复试考核合格且获得本科院校推免资格者,须登陆“全国推免生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提交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

(4)我院将通过“全国推免生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同意复试”及“同意待录取”通知,未及时通过“全国推免生服务系统”确认录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2.收费

请于2025年9月19日12:00前,缴纳推免复试费按150元/人。收费二维码见QQ群(600848090)

3.复试考核

考核时间:2025年9月19日,上午09:30开始

考核方式:线上面试(具体会议号将公布在QQ群:600848090)

面试环节内容:本环节由材料评价、英语面试、专业考核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从教潜质考核(限“国优计划”)等部分组成。

六、成绩计算及拟录取

1、成绩计算

考生的材料审核成绩与复试成绩加权之和作为综合考核成绩(成绩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材料打分成绩占40%,学术水平考核成绩占60%,即:

综合考核成绩=材料打分成绩×权重40%+学术水平考核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权重60%

学术水平考核成绩=英语面试成绩(100分制)*20%+专业面试成绩(100分制)*80%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类。

2、录取原则

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我院将根据考核合格的考生在国家系统志愿填报情况、考生接受待录取通知的先后时间、考生专业调剂志愿、招生计划数量等开展录取工作。

在复试考生综合考核成绩排序中,若综合考核成绩相同,则以学术水平考核成绩较高者优先;若学术水平考核成绩相同,则以专业面试成绩较高者优先。对国优计划中从教潜质考核不合格但其他考核合格的考生,可参与相应专业普通计划排序。

3、考生复试成绩出现以下情况,不予录取:

1)材料审核或学术水平考核成绩低于60分;

2)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4)从教潜质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为国优计划;

5)其它不符合国家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者,均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体检

体检可在拟录取后入学前进行;入学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入学。

七、信息公开公示

2025年9月21日之前在学院官网进行成绩公示,公示时间3天。对复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在复试成绩公示期间向我院进行书面申诉。申诉电话:023-65678581,023-65678580,学院纪委邮箱:junliu@cqu.edu.cn。

八、其他事项

本细则未涉及的其他复试录取相关事项或涉及事项与教育部、学校相关文件不一致的,以教育部、学校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