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拔原则与考核目标
我院推免研究生招生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坚持立德树人、公平公正、科学规范,旨在选拔培养政治立场坚定、身心健康,具备扎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优秀,有较强语言文字表达能力,了解本学科最新动态与发展趋势,富于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的高素质复合型研究人才。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孙江林
副组长:唐 杰 李广益 姜雪峰
成 员 :金 浪 余 昕 董 涛 冯 茜 谢利民 罗 勇
秘 书: 夏璐璐
2.申请材料审核专家组
按照学院学科专业分别组建若干申请材料审核专家组,负责对考生申请材料考核评价。
3.学术水平考核专家组
按照学科专业分别组建若干学术水平考核专家组(硕士推免招生专家组不少于5人、直博生招生考核不少于7人),负责对申请考生学术水平考核评价。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家直接加入各学术水平考核专家组,负责对申请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价。
5.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
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负责全流程监督、检查和指导考核录取工作。
三、招生计划
2026年我院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称为“推免生”)的专业参照《重庆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和《重庆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qu.edu.cn/)上对外公布)严格执行。
四、复试方式及时间
1.复试方式:分学科采取线上腾讯会议或线下现场综合面试形式。具体见各学科面试群通知。
2.时间安排:复试相关工作从2025年9月14日开始,不同学科具体安排见各面试群通知。
五、复试流程安排
1.推免招生资格审查
在各学科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结束后,专家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即获得考核资格。规定时间内未交齐审查材料,或审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均视为资格审查未通过,不准予参加考核。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获得考核资格或拟录取,一经核实,将取消其考核拟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学历学位且责任由申请考生自负。
2.收费
参加考核的学生需缴纳复试费,每生150元(缴费方式见各学科群通知)。
3.复试考核
考核内容包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类)、申请材料考核(满分100分)、学术水平考核(包含外语水平、研究能力、创新精神与创新潜质、专业综合能力等,满分100分)。每名考生面试时间约20分钟。
六、成绩计算及拟录取
1.成绩计算。
(1)学术水平考核成绩=英语成绩×20%+研究能力成绩×30%+创新精神与创新潜质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20%。
(2)综合考核成绩=学术水平考核成绩×60%+申请材料考核成绩×40%。
(3)各类成绩满分按100分制计分,成绩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成绩为合格和不合格。
2.考核结果公示
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的要求,考核工作结束后,在学院网站公示所有考生的考核成绩。
3.录取工作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合格,将依据综合考核成绩排序,在招生计划限额内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若综合考核成绩相同,则以学术水平考核成绩较高者优先。
(2)综合考核、申请材料考核、学术水平考核低于60分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其他不符合国家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者,不予录取。
(3)通过推免生复试考核的同学,须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网址:网址:http://yz.chsi.cn/tm)按要求填报我院的相关专业,并完成相关待录取手续,直至系统显示“待录取”状态。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填报或确认的考生,我院将不再保留其拟录取资格,依次递补拟录取。
七、信息公开公示
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领导小组在考核结果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经调查属实的申诉问题由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领导小组核查并给出复议结果,若考生对复议结果依然存在异议,由学院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复议。
联系电话:023-65102009、65102069
八、其他事项
其余未尽事宜,遵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本细则由重庆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