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6年推免研究生复试实施细则
一、选拔原则与考核目标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副 组 长:陈泽军、陈 洁
成 员:张生富、贾兴文、黄天林、栾佰峰、孟毅、杨艳、韩广
秘 书:周燕 2.申请材料审核专家组 3.学术水平考核专家组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 5.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 三、招生计划 四、复试方式及时间 考核时间:2025年9月20日 五、复试流程安排 1.推免招生资格审查 2.收费 3.复试考核 六、成绩计算及拟录取 考核成绩=申请材料考核成绩×10%+学术水平考核成绩×90%
学术水平考核成绩=英语能力考核×20%+专业能力考核×40%+综合素质考核×40%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类,不计入考核成绩,成绩计算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考核结果公示
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的要求,考核工作结束后,在学院网站公示所有考生的考核成绩3个工作日。
3.录取原则
(1)录取方式:按照考核成绩分专业由高到低进行综合排序。当出现考核成绩分数相同情况时,则以学术水平考核成绩较高者优先。
我院将根据考核合格的考生在国家网志愿填报我院的先后时间、考生接受待录取通知的先后时间、考生专业调剂志愿、招生计划数量等开展录取工作。
(2)考生考核成绩出现以下情况,不予录取:
1)资格审核未通过者;
2)考核成绩低于60分;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②申请材料考核成绩低于60分;
③学术水平考核成绩低于60分。
3)体检不合格者;
4)其它不符合国家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者。
(3)“国优计划”专项按以下方式组织开展拟录取工作: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从教潜质考核均合格,将依据面试考核综合成绩排序,在招生计划限额内择优确定“国优计划”拟录取考生名单;
考核均合格但因招生计划限额不能拟录取为“国优计划”研究生的考生,可参与其他计划相应专业面试考核综合成绩排序,在招生计划限额内择优(按照考核成绩分专业由高到低)拟录取为推免硕士研究生;
对从教潜质考核不合格但其他考核均合格的考生可参与其他计划相应专业面试考核综合成绩排序,在招生计划限额内择优(按照考核成绩分专业由高到低)拟录取为推免硕士研究生。
(4)“工程硕博士培改革”专项的拟录取工作,按照《重庆大学2026年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试点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相关要求执行。 七、信息公开公示 申诉电话:023-65121261(纪委),023-65127303(研究生教务办公室)。 八、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