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化学化工学院2026年推免研究生复试实施细则

作者: 化学化工学院 时间:2025-09-16

一、选拔原则与考核目标

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学院招生计划限额内,依据复试合格考生总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选拔、培养在本学科(专业学位领域)掌握坚实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能力,在科学研究或专业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层次人才。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云怀 韩永生

成 员:李泽全 胡宝山 范 兴 李 军

秘 书:罗 平 刘 姗

2.申请材料审核专家组

申请材料考核按照专业分别组建若干申请材料考核专家组,负责组织实施申请材料考核。

3.学术水平考核专家组

学术水平考核按照专业分别组建若干学术水平考核专家组(含从教潜质考核(限“国优计划”)),每组成员为5人(直博生考核组成员为7人),负责组织实施学术水平考核(包括但不限于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以及外语听力及口语等外语能力的考核)。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但不限于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内容。考核专家组由思政工作教师、招生工作人员和研究生导师组成,与综合考核专家组合并一同开展复试,但两组专家各自履行考核职责,独立评分和评价。

5.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

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全流程监督、检查和指导学院组织开展考核录取工作。

三、招生计划

2026年我院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称为“推免生”)的专业参照《重庆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和《重庆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qu.edu.cn/)上对外公布)严格执行。

我院2026年拟接收推免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人数为79名,专业型研究生人数为10名,直博生8人。

我院可以接收“国优计划”专项硕士研究生(不限专业)、“工程硕博士”专项硕士研究生(不限专业)。

四、复试方式及时间

复试方式:线下面试

复试时间:2025年9月20日(星期六)

考核地点:虎溪校区理科楼

五、复试流程安排

1.推免招生资格审查

2025年9月14日18:00截止报名及材料提交(系统内请务必明确报考导师)。学院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即获得考核资格,考核入围名单于2025年9月18日前于我院官网主页公布。

规定时间内未交齐审查材料,或审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均视为资格审查未通过,不准予参加考核。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获得考核资格或拟录取,一经核实,将取消其考核拟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学历学位且责任由申请考生自负。

请收到考核通知的同学及时加入“2026级重大化院预推免”QQ群(群号:985167201),加群时请以“专业方向+考生类别+姓名”备注,以便通知后续事宜。具体的考核安排将在群里通知。

2.收费

根据学校规定,每人收取考核费50元。

缴费地点:学院财务办公室(重庆大学虎溪校区理科楼化学化工学院2楼LC205)。

3.复试考核

考核内容:

包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类)、申请材料考核(满分100分)、学术水平考核(包含外语水平、研究能力、创新精神与创新潜质、专业综合能力等,满分100分)。每名考生面试时间约20分钟。

“国优计划”考生考核除以上内容外,还需对从教潜质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

具体复试安排将在QQ群内通知。

六、成绩计算及拟录取

1、成绩计算方法

考核成绩=申请材料成绩(满分100分)×10%+学术水平考核成绩(满分100分)×90%

成绩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拟录取

(1)录取方式:按照考核成绩分专业由高到低进行综合排序。当出现考核成绩分数相同情况时,则以学术水平考核成绩较高者优先。

(2)经面试考核合格的申请者,须登陆“全国推免生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提交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学院通过“全国推免生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申请者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该系统及时确认是否接收拟录取,否则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3)“国优计划”专项按以下方式组织开展拟录取工作: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从教潜质考核均合格,将依据面试考核综合成绩排序,在招生计划限额内择优确定“国优计划”拟录取考生名单;

2)考核均合格但因招生计划限额不能拟录取为“国优计划”研究生的考生,可参与其他计划相应专业面试考核综合成绩排序,在招生计划限额内择优(按照考核成绩分专业由高到低)拟录取为推免硕士研究生;

3)对从教潜质考核不合格但其他考核均合格的考生可参与其他计划相应专业面试考核综合成绩排序,在招生计划限额内择优(按照考核成绩分专业由高到低)拟录取为推免硕士研究生。

(4)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资格审查未通过者;

2)考核成绩不合格者: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②申请材料考核成绩低于60分;

③学术水平考核成绩低于60分。

3)体检结果不合格者;

4)其他不符合国家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者。

七、信息公开公示

1、考核成绩公示

我院将于考核后在重庆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网站公布考核成绩,公示网址:https://hgxy.cqu.edu.cn/。公示期为3天。

2、咨询、联系方式

重庆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刘老师,罗老师 023-65678938。

3、申诉

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领导小组在考核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实名书面申诉,电子邮箱:1342683343@qq.com。

八、其他事项

本通知未尽事宜,以教育部相关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