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体育学院2026年推免研究生复试实施细则

作者: 体育学院 时间:2025-09-16

一、选拔原则与考核目标

我院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选拔、培养在本学科(专业学位领域)素养突出且具有学术研究潜力的优秀人才,为建设体育强国贡献力量。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 斌 田 辉

成 员:李 永 向祖兵 潘建华

秘 书:赵雨苗

2.申请材料审核专家组

学院将组建申请材料审核专家组,负责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学术水平考核专家组

该考核组由5人组成,负责对考生外语水平、研究能力、创新精神与创新潜质、专业综合能力与专项技能水平等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其中至少有1名能够对考生外语能力进行测试的专家,专家组成员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

该考核组由3人组成,负责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评价,考核组成员由从事学生思政工作教师、招生工作人员和研究生导师组成。

5.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

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全流程监督、检查和指导学院组织开展复试录取工作。

三、招生计划

我院2026年拟接收推免全日制专业型研究生人数为8名,学位类型为专业硕士,专业方向为体育教学与运动训练。

实际推免生的拟录取人数和名单以“全国推免生服务系统”最后的确认结果为准。

四、复试方式及时间

本次考核采用线下形式,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报到时间:2025年9月18日16:00前

报到地点:重庆大学虎溪校区体育学院215办公室

2.考核时间:2025年9月19日全天(具体安排见QQ群)

五、复试流程安排

1.推免招生资格审查

学院组织审核申请者的材料(申请时间详见学院公众号通知),并通过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向审核通过者发送复试通知。

审核通过的考生加入“重庆大学体育学院2026级研究生推免复试QQ群”(群号:148773022),具体安排将在群里通知,进群的考生请发送“姓名+毕业学校+专项技能”验证身份。

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获得考核资格或拟录取,一经核实,将取消其考核拟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学历学位且责任由申请考生自负。

2.收费

学院对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根据学校财务管理相关规定,按照150元/人的标准收取推免复试费。

3.复试考核

(1)考核内容

推免考核包括申请材料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学术水平考核、专项技能考核。

①申请材料考核

满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考核当天提供个人简历、运动员等级证书、获奖证书、英语水平证书、学业成绩单等原件及复印件。

②学术水平考核

满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包括考生自我介绍+评委提问,演示PPT内容包括个人概况、本科课程概述及个人成绩、发表论文、参与研究、各类获奖、社会实践、研究生阶段的计划及研究方向等。

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分为“合格”与“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家组直接加入学术水平考核专家组,考核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和现实表现。

④专项技能考核

满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对考生运动技能水平进行考核,考生自备器材。

六、成绩计算及拟录取

1.成绩计算

综合考核成绩=申请材料考核成绩×30%+学术水平考核成绩×50%+专项技能考核成绩×20%

成绩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若综合考核成绩相同,则依次以学术水平考核成绩、申请材料考核成绩、专项技能考核成绩高者优先。

2.拟录取

通过推免复试考核的考生,须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n/tm)按要求填报我院相关专业,并完成相关待录取手续,直至系统显示“待录取”状态。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填报或确认的考生,我院将不再保留其拟录取资格,依次递补拟录取。

依据考生综合考核成绩排序进行依次录取,额满为止,拟录取名单以学校公示为准。

考生考核成绩出现以下情况,不予录取:

(1)申请材料考核成绩低于60分;

(2)学术水平考核成绩低于60分;

(3)专项技能考核成绩低于60分;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5)考核过程徇私舞弊,违反复试规则。

七、信息公开公示

考核工作结束后,考核成绩在学院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公示期间接受考生申诉,公示申诉电话:023-65678977(王老师)。

未尽事宜遵照重庆大学研究生院发布的有关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相关文件执行。

八、其他事项

学校将按照国家政策,从2014年入学的研究生开始按照国家和重庆市的规定实行收费制度。

1.国家奖助学金

按照《重庆大学国拨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重大校发〔2020〕154号)执行。

2.困难补贴及助学贷款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可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申请困难补贴及助学贷款。

3.其他奖助金

具体名额和金额根据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本细则由重庆大学体育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