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外国语学院2026年推免研究生复试实施细则

作者: 外国语学院 时间:2025-09-15

一、选拔原则与考核目标

我院推免研究生招生考核,在公平公正、科学规范的基础上,采取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和宁缺毋滥的原则,通过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语言能力、实践素养和个人品质等,选拔德才兼备的从事学术研究和语言实践的综合性人才。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莫启扬 李小辉

副组长:魏世平 刘扬

成员:辜向东、李永毅、毛凌滢、王萍、晏生宏、袁继锋

2.申请材料审核专家组

按博、硕士招生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组建申请材料考核专家组,负责组织实施申请材料考核。

3.学术水平考核专家组

按硕士招生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组建不少于5人的学术水平考核专家组,负责组织实施考生学术水平考。

按博士招生学科组建不少于7人的学术水平考核专家组,负责组织实施考生学术水平考核。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

组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负责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核。

5.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

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负责全流程监督、检查和指导复试录取工作。

三、招生计划

2026年我院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称为“推免生”)的专业参照《重庆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和《重庆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qu.edu.cn/)上对外公布)严格执行。

我院2026年拟接收推免全日制学术型直博生1人,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生21人,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生24人。

四、复试方式及时间

考核采取现场考核的方式,于9月19日-20日在重庆大学虎溪校区外国语学院进行。考核形式为笔试与面试相结合。

五、复试流程安排

1.推免招生资格审查

1.申请者按学院通知要求在“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网址:http://syk.cqu.edu.cn)报名,并按顺序将以下材料整理成一个PDF上传:

(1)申请者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及成绩排名证明(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2)英语/日语专业四级证书或者成绩单;大学英语六级成绩单(其他专业);能证明外语水平的其他权威社会性考试成绩单。

(3)其他相关材料(诸如各类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

2.申请者按学院通知要求填写“重庆大学外国语学院2026级推免生报名统计表” (https://docs.qq.com/form/page/DUnpRZGRyaXJzdUdz)。

3.我院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于9月16日前通过系统进行反馈。申请者在完成报名流程后,请随时关注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2.收费

我院考核不收取费用。

3.复试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申请材料考核、学术水平考核(分为专业笔试和综合面试)。申请材料考核将于9月20日前完成,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学术水平考核将于9月19日-20日进行,形式为线下考核,安排如下:

9月19日9:30-11:30:重庆大学虎溪校区外国语学院一楼大厅报到

9月19日14:30-16:30:专业笔试

9月20日9:00-18:00:综合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具体安排以报到时通知为准。

六、成绩计算及拟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类,不计入考核成绩。

学术水平考核成绩为专业笔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以及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加权求和成绩,计算办法具体如下:

学术水平考核成绩=专业笔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总成绩(满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为申请材料考核成绩(满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以及学术水平考核成绩加权求和成绩,计算办法具体如下:

总成绩=申请材料考核成绩×10%+学术水平考核成绩×90%

总成绩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合格,将依据总成绩排序,在招生计划限额内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若总成绩相同,则依次以学术水平考核成绩、综合面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总成绩、申请材料考核、学术水平考核、专业笔试、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信息公开公示

考核工作结束后,成绩将在重庆大学外国语学院官网公示。

公示期间,考生对成绩信息有任何疑问可向学院反映,也可以书面形式申请成绩复查。申请成绩复查的考生将书面复查申请扫描发送至邮箱yjsjwb@163.com,学院收到复查申请后将于3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程序复核考生复试成绩,并通过邮箱回复。

学院联系电话:023-65678515

学院纪委电话:023-65678510

八、其他事项

其余未尽事宜,遵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本细则由重庆大学外国语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