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微电子与通信工程学院2025年港澳台研究生复试实施细则
一、选拔原则与考核目标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副组长:刘 敏、余 嘉
成 员:周喜川、曾 浩、唐明春、曾孝平、田逢春、冯文江
秘 书:肖 磊、张文婷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监督我院的港澳台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2.综合考核专家组 3.品德考核组 4.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 三、复试方式及时间 四、复试流程安排 1.复试资格审查 (1)有效身份证件(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准考证;
(3)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应届本科生提供学生证原件;
(4)专家推荐信(需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5)在读期间成绩单(如无法提供,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及书面情况说明);
(6)反映考生自身水平的其他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未通过,不准予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获得复试资格或被录取,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学历学位且责任由考生自负。 2.收费 3.复试考核 复试地点:虎溪校区信息技术科研楼A区6楼。教室安排另行通知。
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前,由考场工作人员对考生进行身份识别和信息核查。面试环节内容由英语面试、综合考核面试、心理素质和品德考核三部分组成,考生须准备5分钟以内的PPT陈述(包括但不限于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总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人。 五、成绩计算及拟录取 总成绩 = 初试成绩/1.5×50% + 复试成绩×50%
考生复试成绩出现以下情况,不予录取:
1. 复试成绩不合格(满分按100分计,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
2. 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为“不通过”;
3. 其他不符合国家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者。 六、信息公开公示 学院咨询电话:023-65678879
学院纪委电话:023-65678875
邮箱地址xiaolei123@cqu.edu.cn。 七、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