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拔原则与考核目标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专家组及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策的原则;坚持以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基础、创新能力、实践能力、职业素养和已获得的学术与实践成果为依据的原则。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培养具备坚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突出的科研能力、高度的创新精神、宽广的国际化视野和优秀的人文素养等能力的高层次复合型拔尖创新人才。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由学院主要领导及工作人员组成,全面负责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学院纪委和社会的监督。
组 长:郭小安、凌晓明
副组长:曾润喜、陈娜
成 员:欧阳照、李金正、郭毅、马二伟
秘 书:石雨霏
联系电话:023-65678271
2.综合考核专家组
由至少5名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公道正派的研究生导师组成,其中至少有1名对考生外语能力进行测试的专家。负责对考生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察、外语听力及口语的测试。
3.品德考核组
由从事学生工作教师、招生工作人员或研究生导师组成,负责对考生包括但不限于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内容的考核。
4.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
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负责全流程监督、检查和指导考核录取工作。
三、复试方式及时间
今年我院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复试内容包括综合面试和英语听力口语测试。
5月15日下午2点,所有复试考生参加复试,复试地点为虎溪校区新闻学院201会议室。
四、复试流程安排
1.复试资格审查
请考生按照《关于重庆大学2025年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初试合格线及复试相关公告》 (网址: https://yz.cqu.edu.cn/news/2025-05/2337.html)要求准备复试材料。请将复试材料扫描件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并于5月12日前发送到我院邮箱:452993217@qq.com,邮件名和材料文档统一命名为:“港澳台+学生姓名+复试报名材料"。复试材料的原件请考生自行留存,以备面试抽查。
资格审查未通过,不准予参加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获得复试资格或被录取,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学历学位且责任由申请考生自负。
2.收费
学院对复试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根据学校财务管理相关规定,按照150元/每生的标准收取复试费,通过现场扫描二维码方式缴纳。
3.复试考核
复试由专业综合面试(分值100分)和外语测试(分值100分)、品德考核面试(考核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类,不计入复试成绩)三部分组成。
专业综合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学术或业务能力、职业素养以及发展潜力,英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等。
品德考核面试主要对学生包括但不限于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内容的考核。
原则上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五、成绩计算及拟录取
复试结果按照以下计算公式计算总成绩: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1.5*50%+复试总成绩*50%
其中,复试总成绩=专业综合复试成绩*80%+英语复试成绩*20%。
复试总成绩、专业综合复试成绩、英语复试成绩均不低于60分的,即为考核合格。
学校根据考生的报名材料、初试和复试成绩、道德品质、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标准、程序原则上与内地(祖国大陆)考生相同。
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7日,公示无异议并报教育部录检通过后,方可视为正式录取。
六、信息公开公示
复试结束后,我院将在学院官网公示复试成绩。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总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
申诉电话:023-65678271
申诉邮箱:452993217@qq.com
学院纪委电话:023-65678286
七、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遵照《重庆大学2025年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简章》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