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航空航天学院2025年港澳台研究生复试实施细则

作者: 航空航天学院 时间:2025-05-08

一、选拔原则与考核目标

我院港澳台地区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以选拔具备良好的道德素养、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知识,并具有良好科研创新潜质的高素质人才为目标,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文件,我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监督我院的港澳台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奉飞、李卫国

副组长:曾忠

成员:张赛、姚建尧、陈立明、赵友选、蹇开林

秘书:张琳

2.综合考核专家组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文件,我院按照学科类别分别组建综合考核专家组,各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人,负责组织实施对考生包括但不限于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以及外语听力及口语等外语能力的测试。

3.品德考核组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文件,我院组建了品德考核专家组,负责组织实施对考生包括但不限于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内容的考核。

4.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

我院复试录取工作全过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和社会的监督,同时接受学院纪委和研究生教育督导组的监督。

三、复试方式及时间

复试方式:采取现场复试方式。

复试时间:2025年5月13日

四、复试流程安排

1.复试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请于5月13日9:30-11:00到航空航天学院206室报到并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不能参加复试。审核材料包括:

(1)有效身份证件(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②《台湾居 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准考证;

(3)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应届本科生提供学生证原件;

(4)专家推荐信(需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5)在读期间成绩单(如无法提供,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及书面情况说明);

(6)反映考生自身水平的其他证明材料;

(7)《重庆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资格审查未通过,不准予参加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获得复试资格或被录取的考生,无论何时,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学历学位,且责任由申请考生自负。

2.收费

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复试费为150元/人。

3.复试考核

复试着力于品德考核、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以及英语听力及口语的测试。面试按学科分组,每位考生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

复试时间:2025年5月13日 15:00

复试地点:航空航天学院205会议室

五、成绩计算及拟录取

1. 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包括专业基础、综合面试、英语。复试成绩比例为:专业基础(满分100分)占40%、综合面试(满分100分)占50%、英语(满分100分)占10%。

2. 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其中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总成绩按如下标准化公式计算:

总成绩=初试成绩/1.5*50%+复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3. 拟录取

学院根据考生的报名材料、初试和复试成绩、道德品质、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生复试成绩出现以下情况,不予录取:

(1)专业基础成绩小于60分;

(2)综合面试成绩小于60分;

(3)英语成绩小于60分;

(4)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为“不通过”。

六、信息公开公示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总成绩公示期间受理考生申诉。

学院申诉举报电话:65102521

邮箱:zhangsai@cqu.edu.cn

七、其他事项

本细则由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其余未尽事宜,遵照“关于重庆大学2025年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初试合格线及复试相关公告(https://yz.cqu.edu.cn/news/2025-05/2337.html)”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