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航空航天学院2025年港澳台研究生复试实施细则
一、选拔原则与考核目标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奉飞、李卫国
副组长:曾忠
成员:张赛、姚建尧、陈立明、赵友选、蹇开林
秘书:张琳 2.综合考核专家组 3.品德考核组 4.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 三、复试方式及时间 复试时间:2025年5月13日 四、复试流程安排 1.复试资格审查 (1)有效身份证件(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②《台湾居 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准考证;
(3)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应届本科生提供学生证原件;
(4)专家推荐信(需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5)在读期间成绩单(如无法提供,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及书面情况说明);
(6)反映考生自身水平的其他证明材料;
(7)《重庆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资格审查未通过,不准予参加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获得复试资格或被录取的考生,无论何时,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学历学位,且责任由申请考生自负。 2.收费 3.复试考核 复试时间:2025年5月13日 15:00
复试地点:航空航天学院205会议室 五、成绩计算及拟录取 复试包括专业基础、综合面试、英语。复试成绩比例为:专业基础(满分100分)占40%、综合面试(满分100分)占50%、英语(满分100分)占10%。
2. 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其中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总成绩按如下标准化公式计算:
总成绩=初试成绩/1.5*50%+复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3. 拟录取
学院根据考生的报名材料、初试和复试成绩、道德品质、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生复试成绩出现以下情况,不予录取:
(1)专业基础成绩小于60分;
(2)综合面试成绩小于60分;
(3)英语成绩小于60分;
(4)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为“不通过”。 六、信息公开公示 学院申诉举报电话:65102521
邮箱:zhangsai@cqu.edu.cn 七、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