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庆大学2025年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初试合格线及复试相关公告
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及《重庆大学2025年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现将我校2025年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初试合格线及复试工作公告如下: 一、初试合格线 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初试成绩总分达到70分及以上。 二、复试流程及要求 1.复试资格 报考重庆大学2025年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且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合格要求的考生。 2.复试时间 我校2025年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预计将于5月中上旬开始,具体时间以学院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为准。请进入复试的考生密切关注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学院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为赴考做好准备。 3.资格审查 学院在复试前须对考生进行身份和资格审查,审查的材料包括: (1)有效身份证件(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准考证; (3)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应届本科生提供学生证原件; (4)专家推荐信(需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5)在读期间成绩单(如无法提供,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及书面情况说明); (6)反映考生自身水平的其他证明材料; (7)学院规定的其他材料。 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准予参加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获得复试资格或被录取的考生,一经核实,无论何时,将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学历学位,且责任由申请考生自负。 4.复试内容 复试包括品德考核、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专业课及综合面试,具体复试内容以学院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为准。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成绩计算及拟录取 1.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具体计算以学院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为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考生考试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计算,初试成绩占比50%,复试成绩占比50%。 2.拟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的报名材料、初试和复试成绩、道德品质、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标准、程序原则上与内地(祖国大陆)考生相同。 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7日,公示无异议并报教育部录检通过后,方可视为正式录取。 四、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遵照《重庆大学2025年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简章》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