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202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南疆高校教师专项硕士研究生调剂招生办法
为有力支持南疆高等教育发展和师资力量建设,进一步做好南疆高校教师专项(以下简称“南疆教师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我校202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中的南疆高校教师专项拟接收部分调剂,具体通知如下: 一、接收调剂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二、调剂要求 南疆教师专项考生不限民族和生源地,毕业后定向南疆地区高校就业(硕士生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签订定向就业协议(附件1、2)。申请我校南疆教师专项调剂除满足教育部关于调剂的相关要求外,还应符合: (一)基本要求 报考普通硕士计划的非在职考生或工作单位为南疆地区高校的在职考生,且目前尚未被待录取的考生可申请我校南疆教师专项调剂。 (二)一志愿报考要求 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申请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具体以学院公布的调剂细则为准。 (三)初试成绩要求 一志愿报考专业初试成绩符合《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对应专业的A类考生成绩要求。 三、调剂复试流程 (一)调剂报名 调剂报名时间:4月22日17:00-4月24日09:00。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简称“调剂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yztj)进行报名。 (二)调剂资格审查 申请调剂的考生请于4月24日09:00前提交相关材料至报考学院进行资格审查,提交方式以学院通知为准。资格审查未通过,不能参加调剂。 审核材料包括: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2.《申请调剂承诺书》(见附件3)。 (三)发送复试通知 4月24日12:00前,学院根据考生调剂志愿,按照复试差额(3:1),综合考虑考生初试成绩,在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中发送复试通知。 4月24日18:00前,考生应在调剂系统接收复试通知。 (四)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参加复试须提交以下材料至学院,进行复试资格审查(提交方式和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 审查的材料包括: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生提供学生证原件)以及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3.考生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往届生须提交加盖有毕业学校档案馆(学籍管理部门)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成绩单复印件,如无法提供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及书面情况说明)。 4.《重庆大学报考攻读硕士研究生研究计划书》(附件4)。 5.反映考生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 6.《重庆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5)。 7.学院规定的其他材料。 资格审查未通过,不准予参加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获得复试资格或被录取,无论何时,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学历学位且责任由申请考生自负。 (五)复试 1.复试时间:4月25日-26日,具体以学院通知为准。 2.复试方式:复试采取现场复试方式,请考生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3.身份识别与信息核查 考生进入复试考场后,由考场工作人员对考生进行身份识别和信息核查,尤其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等进行严格核查,对核查不通过者,不予复试。 4.复试内容以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为准。 四、成绩计算及拟录取 (一)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计算以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为准。 (二)复试成绩出现以下情况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1.笔试成绩不合格。 2.面试成绩不合格。 3.学院规定的其他科目成绩不合格。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为不通过。 5.同等学力考生任一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 6.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公布的其他不合格情况。 (三)拟录取 南疆教师专项计划在学院招生计划限额内,依据复试合格考生总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中,若总成绩相同,则以复试成绩较高者优先;若复试成绩相同,则以复试面试成绩较高者优先。 五、其他 (一)联系方式 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3-65111374 重庆大学计算机学院:023-65111210 重庆大学大数据与软件工程学院:023-65678330 重庆大学电气工程学院:023-65111935 (二)南疆高校教师专项相关解释可查阅:https://jyt.xinjiang.gov.cn/edu/gsgg/202410/170340ba1c5249c087cf3c70c21670b6.shtml (三)其他未尽事宜遵照《重庆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