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航空航天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作者: 航空航天学院 时间:2025-03-24

一、选拔原则与考核目标

1. 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综合考察德智体等方面,确保招生质量,遵循“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录取符合培养要求的优秀人才。

2. 坚持公平公正,规范复试。贯彻执行教育部及重庆市相关政策,优化复试流程,落实回避和保密制度,确保复试工作的规范性和公平性。

3. 坚持立德树人,科学选拔。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人才选拔需要,科学制定复试考核方案,精心设计考核内容,确保复试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成立2025年航空航天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和协调学院的研究生复试工作。

组长:奉飞 李卫国

副组长:曾忠

成员:程乐 姚建尧 陈立明 张晓敏 李海涛 赵友选 尹德强

秘书:张琳

2.综合考核专家组

按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分别组建综合考核专家组,负责组织实施考生的学术水平考核和外语能力测试。每个专家组由至少5名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公正严谨的研究生导师组成。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

由学院选派从事学生思政工作的教师,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评价。

4.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

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对复试过程进行监督。

三、招生计划

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指标,我院2025年全日制硕士生招生指标数为78人,其中:力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公招20人,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公招2人;航空工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公招18人,能源动力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公招3人。学院整体复试差额比1.67。

复试资格与分数线:报考航空航天学院硕士研究生的复试资格基本分数线按照学校划定的学科门类基本分数线执行,我院不另行划定复试资格线。

四、复试方式及时间

复试方式:采取现场复试方式。

复试时间:2025年3月27日、3月28日。

五、复试流程安排

1.复试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请于3月27日9:00-11:30到航空航天学院205会议室报到并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不能参加复试。审核材料包括: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提交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生提供学生证原件),证书信息应与初试网报系统中填写的信息一致,提交复印件。

(3)考生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往届生须提交加盖有毕业学校档案馆(学籍管理部门)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成绩单复印件,如无法提供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及书面情况说明)。

(4)《重庆大学报考攻读硕士研究生研究计划书》。

(5)反映考生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

(6)学籍学历认证报告(仅针对准考证载明须进行学籍学历认证的考生)。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学籍学历认证报告。

(8)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的考生提交《202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9)应届本科国防生须提交本科所在学校选培办提供的证明材料。

(10)《重庆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资格审查未通过,不准予参加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获得复试资格或被录取,无论何时,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学历学位且责任由申请考生自负。

2.收费

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复试费为150元/人。

3.复试考核

复试形式为笔试与面试相结合。复试笔试是专业知识考核,面试着力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以及英语听力及口语的测试。面试按学科分组,每位考生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

专业笔试时间:2025年3月27日 15:00-16:30

专业笔试地点:重庆大学A区五教A5405、A5403教室

面试时间:2025年3月28日 8:00-22:00

面试地点:力学 航空航天学院205会议室

航空类 航空航天学院303会议室

思政考核 航空航天学院213

六、成绩计算及拟录取

1. 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包括专业笔试、综合面试、英语。复试成绩比例为:专业笔试(满分100分)占40%、综合面试(满分100分)占50%、英语(满分100分)占10%。

2. 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其中初试成绩(除以5)占50%,复试成绩占50%。总成绩按如下标准化公式计算:

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3. 拟录取

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综合考生思想政治和品德表现、身心健康状况,在学校下达学院学位类型的招生计划限额内,依据考生总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在复试考生总成绩排序中,若总成绩相同,则以复试成绩较高者优先;若复试成绩相同,则以综合面试成绩较高者优先。

考生复试成绩出现以下情况,不予录取:

(1)复试笔试成绩小于60分;

(2)综合面试成绩小于60分;

(3)英语成绩小于60分;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为“不通过”;

(5)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小于60分。

七、信息公开公示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总成绩公示期间受理考生申诉。

学院申诉举报电话:65102521

邮箱:CL@ cqu.edu.cn

八、其他事项

1. 复试考生应自觉遵守复试考场规则及本人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相关承诺,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及其他有关信息。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严肃处理。

2. 新生报到后三个月内,学校将按教育部规定对其进行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复查。对弄虚作假或复查不合格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和学历学位,相关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3. 未尽事宜,遵照《重庆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相关规定执行。本细则由航空航天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23-65102523 张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