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物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作者: 物理学院 时间:2025-03-21

一、选拔原则与考核目标

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通过在物理学科相关领域的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使学生既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又有较宽的知识面,较系统地掌握高等量子力学、群论等专业基础课程,在理论物理、凝聚态理论和实验、功能材料物理以及软凝聚态物理等方面具备相关领域的专门知识、技术和方法,能够解决科学研究或实际工作中的具体问题。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能够进行文献阅读和写作。具有从事本学科相关领域的科学研究、教学、工程、技术及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能力。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吴兴刚

副组长:胡自翔

成    员:韩忠、林玮、陈世建、王锐、韩德专、秦思学

秘   书:高蕾

2.综合考核专家组

综合考核专家组由学院全体硕士生导师随机分组组成,负责组织实施对考生学术水平考核和外语能力测试。同时,每组设考核工作秘书 1 人,负责记录和考生身份识别与信息核查。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

由从事学生思政工作教师、招生工作人员和研究生导师组成,负责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评价。

4.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

学院督导组对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三、招生计划

学校目前下达我院2025年全日制硕士生招生指标为61名,其中已录取推免生24名,学院复试录取差额为1.35。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1名。

四、复试方式及时间

1. 复试分数线

我院的复试资格分数线按照学校的分数线执行(详见 https://yz.cqu.edu.cn/news/2025-03/2245.html),不进行二次划线。

2. 复试时间及方式

复试时间:2025年3月26日—27日

复试方式:复试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复试形式为笔试与面试相结合。

五、复试流程安排

1.复试资格审查

请所有复试考生在3月26日24点前将审查材料扫描打包发送至邮箱2519392799@qq.com。审查的材料包括: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生提供学生证原件),证书信息应与初试网报系统中填写的信息一致;

(3)考生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往届生须提交加盖有毕业学校档案馆(学籍管理部门)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成绩单复印件,如无法提供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及书面情况说明);

(4)研究计划书;

(5)反映考生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

(6)学籍学历认证报告(仅针对准考证载明须进行学籍学历认证的考生);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学籍学历认证报告;

(8)《重庆大学 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复试期间,考生应随身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备查验、学院留存。

资格审查未通过,不准予参加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获得复试资格或被录取的考生,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学历学位,且责任由考生自负。

2.收费

学院对复试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根据学校财务管理相关规定,按照 150 元/人的标准收取复试费,请考生于复试现场缴纳。

3.复试考核

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其中笔试科目为《量子力学》,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笔试科目为《电动力学》、《热力学统计物理》,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分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综合能力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但不限于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内容。综合能力考核,包括但不限于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以及外语听力及口语等外语能力的测试。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3月26日 14:00—17:00    加试

3月27日 09:00—11:00    笔试

3月27日 13:00—17:00   面试 

六、成绩计算及拟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类、加试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类。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由笔试成绩、英语面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构成(这三部分满分均为100分),计算公式如下:

复试成绩 = 笔试成绩×25%+英语面试成绩×25%+专业面试成绩×50%

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总成绩 = 初试成绩/5×60% + 复试成绩×40%

考生总成绩计算保留两位小数,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若总成绩相同,则以复试成绩较高者优先;若复试成绩相同,则以复试面试成绩较高者优先。

考生复试成绩出现以下情况,不予录取。

(1)复试笔试成绩不合格(百分制低于60分);

(2)英语面试成绩不合格(百分制低于60分);

(3)专业面试成绩不合格(百分制低于60分);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为“不通过”;

(5)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百分制低于60分)。

七、信息公开公示

复试成绩通过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统一公示,请考生到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查看成绩公示。

学院在复试成绩公示期间接受考生实名申诉。申诉电话:023-65678367(9:00-17:00)。

八、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遵照《重庆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