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自动化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一、选拔原则与考核目标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温健琳、戴欣、赵敏、梁山、陈刚、赵凯、井冈山、黄江帅、马铁东
秘书:喻薇、万益羽 2.综合考核专家组 对自愿报考2025年教育部高等研究院校企联合人才培养和科研攻关项目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高研院招生计划”)的考生,由校内专家和企业专家共同组成校企考核专家组负责组织实施对考生实践应用和操作能力的考查。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 4.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 三、招生计划 控制科学与工程专业招生计划75名,已录取推免生35名。
2.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
电子信息专业招生计划125名(含高研院招生计划16名),已录取推免生47名。高研院招生计划具体情况:焦春亭3名,王玉娟1名,王磊3名,陈刚3名,李秀敏3名,欧阳奇3名。
交通运输专业招生计划11名,已录取推免生6名。
学院整体复试差额比为1.48。 四、复试方式及时间 复试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复试形式为笔试与面试相结合。
3 月 26 日 上午8:30-13:30 到重庆大学虎溪校区信息技术科研楼 A222 房间报到。请带齐复试所需要的资格审查材料,并现场随机抽取考生考核分组和序号。有意向报考高研院招生计划的考生请在报到处领取宣传手册及报名表,并于下午笔试开始之前交至所在考场的监考老师处;
3 月 26 日 下午15:00-17:00 专业综合笔试(携带身份证入场,考试教室:报到时通知);
3 月 27 日 全天综合面试 考生面试按照报到时抽取的分组及序号有序进行,面试时携带身份证入场。未到面试顺序者请在面试场地外休息等候,保持安静;
3月28日 高研院招生计划综合面试 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请上线同学留意查收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站内信消息,相关通知会通过站内信的方式发送。 五、复试流程安排 1.复试资格审查 (1)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证书信息应与初试网报系统中填写的信息一致;
(3)研究计划书;
(4)考生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往届生须提交加盖有毕业学校档案馆(学籍管理部门)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成绩单复印件,如无法提供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及书面情况说明);
(5)反映考生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
(6)学籍学历认证报告(仅针对准考证载明须进行学籍学历认证的考生);
(7)《重庆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对于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和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2.收费 3.复试考核 六、成绩计算及拟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家组逐一与考生进行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和现实表现,成绩记录通过/不通过,不计入复试成绩。
(2)专业综合笔试(满分 100 分)
报考 081100 控制科学与工程及 085400 电子信息的考生:自动化专业基础综合【含经典控制理论、嵌入式技术、电子设计自动化应用技术、运动控制、计算机控制技术】或复变函数与常微分方程,两门任选一门。
报考 086100 交通运输的考生:自动化专业基础综合【含经典控制理论、嵌入式技术、电子设计自动化应用技术、运动控制、计算机控制技术】、交通系统分析、概率论与统计,三门任选一门。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微型计算机原理、计算机控制技术(不与考生初试科目重复),成绩记录合格/不合格,不计入复试成绩。
(3)专业综合面试(满分 100 分)
(4)高研院招生计划综合面试
针对自愿报考高研院招生计划的考生,增设由企业技术专家和校内专家共同参与的考核环节,成绩记录通过/不通过,校企考核结论不影响考生原报考学科专业的拟录取。
(5)复试成绩=(专业综合笔试成绩+专业综合面试成绩)÷2
(6)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2.录取原则
综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在学院分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招生计划限额内,依据考生总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高研院招生计划拟录取由学院在原报考学科专业的拟录取生源中根据高研院项目招生计划、考生报考志愿、校企专家考核结论确定)。
考生总成绩(成绩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为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求和后的成绩,若总成绩相同,则以复试成绩较高者优先;若复试成绩相同,则以复试面试成绩较高者优先。
考生复试成绩出现以下情况,不予录取:
(1)专业综合笔试成绩不合格(满分按100分计,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
(2)专业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满分按100分计,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为“不通过”;
(4)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满分按100分计,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 七、信息公开公示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成绩结果公示期内为考生提供咨询和申诉渠道(咨询联系电话:023-65678831;监督投诉受理:wjl2008@cqu.edu.cn)。 八、其他事项 2. 新生报到后三个月内,学校将按教育部规定对其进行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对弄虚作假和不合格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和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3.其他未尽事宜遵照《重庆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