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自动化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 (普通招考)考核录取实施细则
一、选拔原则与考核目标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尹宏鹏、苏晓杰
成员:温健琳、戴欣、赵敏、梁山、陈刚、赵凯、井冈山、黄江帅、马铁东
秘书:喻薇、万益羽 2.申请材料审核专家组 3.学术水平考核专家组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 5.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 三、招生计划 其中,学院已录取:1)全日制学术学位直博生1人、硕博连读生8人;2)全日制专业学位直博生:2人。
注:1)以上指标均不含“少高计划”、“大学生退役士兵计划”等专项计划;2)实际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和学校最终下达指标为准。 四、申请条件及要求 五、考核流程安排 1.申请资格审查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配合学院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对不能按期提供相应认证报告者,不予准考。 2.申请材料审核 材料审核通过的考生加入QQ群:1035629851,入群请以实名+报考导师申请。
4月10日以前 以“考生姓名电话+报考导师+报考类别【学 历博士或工程博士】”命名,主题为“2025 年博士考核材料”相关考核材料整理一份PDF文件发送到指定邮箱 (weiyu87@cqu.edu.com )【并同步邮寄纸质材料(4月15日前送达),收件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南路55号重庆大学虎溪校区信息技术科研A-326 喻老师收 023-65678831,仅接受顺丰快递】。考核材料清单详见《重庆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外加PPT(内包含个人简介、代表性研究成果、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4.综合考核 2025年4月28日-4月30日 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综合考核面试(具体分组事宜另行通知)。 5.体检要求 六、成绩计算及拟录取 (1)综合考核成绩=英语成绩×10%+专业基础成绩×15%+专业综合成绩×25%+综合面试成绩×50%(成绩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其中:综合考核各科目相应成绩=招生导师考核成绩×30%+学术水平考核专家组其他成员考核平均成绩×70%
(2)入学总成绩=申请材料审核成绩×10%+综合考核成绩×90%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否通过
考核结束后,考生总成绩将在学院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2.录取原则
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学院严格按照考核录取实施细则,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在报考研究所招生计划内,从报考该研究所的合格生源中,按照入学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若总成绩相同,则以综合考核成绩较高者优先。
出现以下情况的考生,不予拟录取(含调剂拟录取):
(1)申请材料审核成绩未达合格要求;
(2)综合考核(含各单科)成绩未达合格要求;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4)身体健康状态不符合体检要求;
(5)申请(含调剂申请)报考导师年度无招生计划或招生计划已满限额。
3.调剂录取
研究所因合格生源限制无法完成招生计划,可在本学院合格生源中调剂招生录取,或自主将招生计划(定向博士招生计划如高层次人才计划、科研经费博士等除外)指标转让本学院有合格生源且当年具有招生资格的其他研究所。
申请考生因所报考的研究所年度无招生计划或招生计划已满限额未被录取,可申请本学院其他有剩余招生计划的研究所调剂录取。一志愿(报考研究所)综合考核成绩未达到合格要求、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或身体健康状态不符合体检要求的申请考生,不得申请调剂录取。
申请调剂的考生通过考生调剂系统向尚有剩余招生计划的研究所提交申请,经确认接受考生调剂后,方可参加调剂考核。
调剂考生将按照不重复考核原则,仅开展学术水平考核,考核专家组由研究所建议、学院审核批准的方式成立,考核成绩经学院审核认定后,重新计入综合考核成绩。 七、信息公开公示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成绩结果公示期内接受考生申诉,经调查属实的申诉问题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核查并给出复议结果,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复议。
学院联系电话:023-65678831;邮箱:wjl2008@cqu.edu.cn 八、其他事项 本细则由自动化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