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微电子与通信工程学院 2025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考核录取实施细则

作者: 微电子与通信工程学院 时间:2025-03-21

一、选拔原则与考核目标

在公平公正和科学规范的基础上,采取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和宁缺毋滥的选拔原则,旨在培养专业基础扎实、学术素养优秀,有较强创新意识和独立科研能力,且身心健康的综合性研究型人才。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组织、协调全院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工作。

组 长:谭晓衡

副组长:刘 敏、余 嘉

成 员:周喜川、曾 浩、唐明春、曾孝平、田逢春、冯文江

秘 书:肖 磊、张文婷

2.申请材料审核专家组

由不少于5人的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或本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具有博导资格(有博士生招生资格或曾指导过博士生或现指导有博士生)的教师组成。组织对申请考生科研创新能力的既往表现进行考核评价。

3.学术水平考核专家组

由不少于7人的本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家组成,其中具有博导资格(有博士生招生资格或曾指导过博士生或现指导有博士生)的专家不少于1/2,有专项考生的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学术水平考核专家组增加1名企业专家参与考核工作。组织对申请考生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培养潜力、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其中招生导师对申请考生个人学术特长与研究志趣等方面进行个性化多元评价。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

由从事学生思政工作教师、招生工作人员和具有博导资格的教师组成。组织对申请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评价。

5.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

由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对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全过程开展检查工作,对相关工作的规范性、实效性进行检查和监督。

三、招生计划

2025年我院(含测控中心)共计划招收全日制学术博士13名(含硕博连读、普通招考及直接攻博),已招收硕博连读生3名、直接攻博1名);计划招收全日制工程博士15名(含高研院专项指标4名,分别为谭晓衡2名、唐枋2名),已招收全日制工程硕博士国家专项3名。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和学校实际下达为准。

四、申请条件及要求

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详见《重庆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考生须提交《微电子与通信工程学院学术/工程博士导师意见表》(表格模板及提交时间、方式将在QQ群通知)。

考生须满足学校规定的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参加考核、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报考时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五、考核流程安排

1.申请资格审查

申请资格审查主要针对申请考生居民身份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的真实性及“报考条件”的符合性(含定向就业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及考生填报信息的准确性进行核查。

2.申请材料审核

除学校要求的申请材料外,还需提交科研成果、英语等级等相关证明材料(没有可不提供)。提交时请附科研成果清单,包括:已录用或发表论文名称、期刊名称、作者顺序、年份,提交代表作3-5篇即可,提交方式另行通知(请勿提交在投论文)。参加考核考生请于4月7日晚上12点前实名加2025年博士考核QQ群:801312379。(请备注考生硕士毕业学校+姓名申请入群,无备注加群申请将忽略)

学院于4月24日前组织申请材料审核专家组,对申请考生科研创新能力的既往表现进行评价,给出相应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申请材料审核合格的申请考生可进入学术水平考核、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考核。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对考生的思想道德品质进行全面评价和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

学院于5月5日前组织完成申请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工作,考核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考核地点重庆大学虎溪校区信息技术大楼A区6楼会议室,具体时间地点届时将在QQ群内通知。

4.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主要对申请考生英语能力、专业基础、综合运用知识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及本学科前沿领域与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进行考核,给出英语、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和综合面试成绩。每位考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0分钟。考生准备不超过10分钟的PPT展示(用中文讲解个人学科背景、博士研修计划等)。

考核安排如下:

(1)考核时间:2024年5月5日前(具体时间将在QQ群通知)

(2)考核地点:重庆大学虎溪校区信息技术大楼A区6楼、7楼

(3)考核形式:现场面试

5.体检要求

考生须在重庆大学A区、B区或虎溪校区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同高考体检项目)。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成绩计算及拟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类,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

2.综合考核成绩为英语、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和综合面试四个科目成绩进行加权求和的成绩,计算办法具体如下:

综合考核成绩=英语×20%+专业基础×15%+专业综合×50%+综合面试×15%

招生导师给出的面试成绩占相应科目考核成绩的权重为30%。

3.申请考生总成绩为申请材料审核成绩和综合考核成绩两部分加权求和的成绩,计算办法具体如下:

总成绩=申请材料审核成绩×5%+综合考核成绩×95%

若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则综合能力成绩分数高者排前。若出现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则仍按此原则递补确定拟录取名单。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与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拟录取,均应遵循这一拟录取规则。拟录取名单经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单上报学校,由学校公示。

4.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结合导师招生指标拟录取。招生导师因合格生源限制无法完成招生计划,可在本学科合格生源中调剂招生录取,或自主将招生计划(定向博士招生计划如高层次人才计划、科研经费博士等除外)指标转让本学科有合格生源且当年具有招生资格的其他导师。

5.申请考生因所报考的招生导师年度无招生计划或招生计划已满限额未被录取,可申请本学院其他有剩余招生计划的导师调剂录取。一志愿(报考导师)综合考核成绩未达到合格要求、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或身体健康状态不符合体检要求的申请考生,不得申请调剂录取。

6.申请调剂的考生通过调剂系统提交申请,经学院审核确认具备调剂资格、导师确认接受考生提交申请后,参加由学院再次组织的学术水平考核。学院再次组织学术水平考核程序及要求,均按照本细则前述规定执行。

7.总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考核单科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其他不符合国家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者,均视为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七、信息公开公示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总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综合考核专家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由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复议。

学院联系电话:023-65678879

学院纪委电话:023-65678875

八、其他事项

本细则由重庆大学微电子与通信工程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